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总结

时间:2024-04-19 07:05:09 财务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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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快快来写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总结

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总结1

  一、指导思想

  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核心,坚持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弄清村级经济实力,理顺财务关系,明确村干部的经济责任迎接村级换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二、审计的范围和方法

  村级财务审计的范围,主要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重点是审计**年村委会换届以来(审计期限:**年换届之日起——**年8月31日止),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和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可追查到以往年度,立案逐项进行审计。

  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进行审计,做到五个结合:审计查账与走访群众相结合,审计查账与核查实物相结合,审计与化解村级债务相结合,审计与处理问题相结合,审计与建帐建制相结合,确保审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审查村级各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重点查明收入是否及时入帐,有无被侵占、挪用;非生产性开支是否严格控制,有无挥霍浪费;村内各项工程的决算情况;未入帐的费用情况;村公益事业资金、土地补偿费收入和政府有关部门下拨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村财务收支是否按时如实上墙公开;民主理财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及专业项目管理情况。审查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帐款、帐物、帐帐是否相符,集体资产、资源和专业项目的承包标的、期限、方式等是否经集体经济讨论决定,标的较大的是否引入了招投标机制,承包或租赁者是否按合同及时缴纳承包款或租金,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集体资产和资源的损失浪费。

  (三)村级债权、债务情况。查清债权、债务增减变化及拖欠占用情况,摸清帐外债权、债务情况。重点审查有无借款举债用于违背政策规定的非生产性支出,是否新增村级债务,有无存在盲目举债情况,有无将集体资金擅自借给个人、企业和外单位,有无擅自为个人、企业和外单位提供担保或抵押等。

  (四)村级民主决策情况。审查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是否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集体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有无“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存在。

  (五)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问题。如村干部任期内的经济活动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村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等群众要求审计的问题。

  四、审计的基本程序

  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规定的'基本程序和方法进行,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依法行使农村审计监督的职能,具体承担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审计事项的范围和内容、审计方式和方法、人员配置和分工、具体工作步骤和要求等。在审计期间,要通过宣传发动、设立举报箱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和村民反映的问题,确保审计工作有效进行。

  财务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形成审计报告,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审计结果,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处理。审计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必须如数退还给集体;涉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村,要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组织力量帮助整顿,制定规范化管理制度。

  审计结果要作为村级组织候选人的必备条件之一。审计出的问题未退赔处理以前,不能作为村级组织候选人。

  五、财务审计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为确保财务审计工作顺利进行,收到实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组建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文件、宣传发动、培训骨干、逐村实施审计、规范管理等步骤,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财务审计工作。总的要求是:村委会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审计面要达到100%,整个审计工作必须在9月25日前结束,并提交审计报告。10月上旬,市组织专班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追究责任,重新审计。

  六、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前的一项准备工作,各级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一部署,集中时间,切实抓紧抓好。

  (一)强化领导。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市成立村级财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李进新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卢斌、市长助理袁道海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经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管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村级财务审计领导小组和审计专班,集中动员部署,培训骨干,统一组织力量,逐村开展审计工作。

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总结2

  我县自开展农村三财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总体运行良好,对理顺农村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一是“村财务乡代管”方面的工作进展不平衡,大多数乡镇已按要求实行微机记账管理,而个别乡镇仍以手工记账,账薄、凭证不统一、不规范;二是在少数村仍然有章不循,不按规定时间报账结账,部分原始凭证不合法,审签手续不齐全,不合理开支仍时有发生;三是少数村集体机动地管理混乱,收入不能全额入帐。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财管理和农村财务工作,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县农村三财管理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县农村三财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审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计内容

  (一)乡(镇)财务审计。

  1、以前的乡镇债务经自治区审计厅审计认定后已由财政统一化解,本次主要对期间乡(镇)新的举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审计,分项理清举债的时间、举债理由和资金用途。

  2、对以来县财政、农牧、民政、林业、扶贫、城建等部门下拨给各乡镇,或通过乡镇账户转支给各村的草畜产业、危房改造、退耕补助、新农村建设等各类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的检查审计,分别查清各部门各年度项目资金计划下拨数、实际拨付数、乡(镇)到帐数和村级到户数,全面理清农村各类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落实到位情况。

  3、对县财政下拨给乡镇的各类资金进行专项审计,重点检查村级办公经费是否如数到位,村组干部报酬是否如数兑现,有无克扣挪用现象。

  4、对各乡(镇)农村“三财管理”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一卡通”管理、村级财务“四签两审”、电算化帐务记载、财务档案管理和财务公开等方面工作情况。

  (二)村级财务审计。

  1、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期间(即本届村委会换届以来)所发生的各项经济往来业务进行全面审计,主要包括属于村集体管理的各项收入是否全额入帐、各项支出是否合理、报账审签手续是否齐全、资金管理方面有无白条抵库以及有无贪占挪用等情况。

  2、对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和集体机动地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查清资产存量和流失情况。

  二、时间安排

  这次全县农村财务检查审计工作开始到结束,共安排两个半月时间。为了集中时间,统一口径,上下衔接,相互配合,将这次财务审计工作分为两个层次,同步开展、同时进行。

  1、乡(镇)级财务审计工作由审计局负责,财政局、农牧局、民政局、林业局、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扶贫办等部门积极配合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2、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由各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安排,抽调乡(镇)负责财政、农经、农技、林业、民政、纪检等有关站所的业务干部,成立农村财务专项审计组,由分管农村财务的'领导任组长,按时间安排逐村通知,集中审计,审计过程中涉及到的有关问题可深入到村组和农户调查核实,县农经站安排业务人员进村及时进行业务指导。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理阶段。

  1、各乡镇及时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乡村两级财务审计工作,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2、各乡镇要专门安排财务管理人员,按照本次审计的范围、时限和工作要求,一是分年度、分项目理清县财政和各有关项目建设单位下拨到乡镇的各类专项经费和项目建设资金以及通过乡镇帐户支付到村到户的所有财务手续;二是分年度、分项目理清以来的乡镇新增债务情况,整理好各类相关的财务档案资料,做好乡镇财务集中审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各乡镇要专门召开一次全体村干部会议,对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由财经服务中心安排人员对所属各村1月以来的村级财务、新增债务和涉及到的所有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理,理清各类账目,整理好有关财务档案资料;做好集中审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审计阶段。

  乡级审计每个乡镇安排3至5天,村级审计10至30天,县审计局负责审计乡镇,县农经站安排全体工作人员分赴各乡镇指导村级审计,县农村三财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乡村财务审计进行检查。

  (三)总结工作阶段。

  各乡镇要对自查和集中审计过程中查出的所有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做出客观公正的处理,边审边改,依据《回族自治区农村经济审计条例》有关条款,对村干部贪污挪用集体资金数额在5000元以下,能够认识错误并及时交回所占资金的可免予追究有关责任;对拒不退还资金者,由乡镇党委做强制性处理,对贪占数额5000元以上的要责令其限期交回所占资金,否则将直接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农村财务管理涉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涉及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涉及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将这次全县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作为当前农村的一项重点工作进行认真安排部署和落实,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县审计局要按照职责和有关程序,认真完成乡镇级财务审计,县农经站要抽调全部工作人员进村进行业务指导,按照《回族自治区农村经济审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条款,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帮助和指导基层及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业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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