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金融扶贫工作总结

时间:2022-10-09 03:05:29 扶贫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2016银行金融扶贫工作总结

银行金融扶贫工作总结

2016银行金融扶贫工作总结

2月18日,第29场银行业新闻例行发布会在京召开,重庆银行副行长杨世银以“重庆银行"精准扶贫"践行普惠金融”为主题,介绍了该行在金融扶贫中所开展的一系列工作情况。

今年1月15日,国务院印发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规划中提到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如何将金融普惠至贫困人群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

重庆市地处西部地区,目前还有18个重点贫困区县、1919个贫困村、166万贫困户,扶贫工作任务异常艰巨。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精准扶贫的相关要求,加快贫困地区减贫脱贫的步伐,确保贫困地区与全社会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庆市委市府出台了《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计划到2017年底,实现1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全部"摘帽"、贫困村整村脱贫、农村贫困人口绝大部分越过扶贫标准线,未来两年是重庆完成扶贫攻坚任务的冲刺阶段。

做好金融服务脱贫,银行应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在银监会的统一部署下,重庆银监局向重庆银行业提出了支持精准扶贫的总目标,到2017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全市贫困区县、贫困乡村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体系。要求信贷资源持续向贫困地区倾斜,更加完善银行服务体系,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与便利度。

重庆银行作为地方国有金融机构,在港上市城商行排头兵,秉承“地方的银行、市民的银行、小微企业的银行”的定位,依托巴渝水土,服务一方百姓,自成立之初,便在扶贫攻坚战中不遗余力。

创新构建“四精准 四保障”扶贫模式

重庆银行按照重庆银监局《关于重庆银行业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困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总结过往多年的扶贫经验基础上,将扶贫力度再次升级,提出把“四精准扶贫”作为目标,“四精准保障”作为措施的“4+4”总体实施方案指导该行2015-2017年的精准扶贫工作。

“精准扶贫,贵在精准,关键在精准”,秉承这一原则,重庆银行提出在区域、领域、人群、项目四方面做到“四精准”。

在精准区域方面,重庆银行2015年—2017年将精准扶贫的首要工作放在“14+4”共18个贫困区县范围内,并计划累计投入信贷资金200亿元;其中,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四个重点贫困县地区,累计投放信贷资金30亿元。

在精准领域方面,该行拟重点支持涉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理与地票项目、医疗与教育等民生服务领域;加大对商贸服务业、特色农业、特色生态旅游的支持力度;对建卡贫困人口专门研发定向支困产品。

在精准项目方面,该行重点支持市内涉及贫困区县、贫困乡镇、贫困村和贫困建卡人口基础设施改善、创业致富的扶贫项目;深入探索农村“三权”抵质押融资业务模式;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地票等新兴涉农资产和权益作担保的优质抵质押融资业务及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模式;逐步探索与区县政府建立“风险基金池”业务模式,重点支持涉贫涉困的项目。

在精准人群方面,该行将加大对现有金融产品的优化升级,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工作的力度与精准度:对微企通、小额农户贷款、农户诚信贷等专项信贷产品进行优化升级,通过降低门槛,降低价格,提升效率,对建卡贫困人口研发专门的“支困贷”扶贫产品,扩大受扶人群,充分发挥专属产品精准扶贫的作用。

为了保证“四精准扶贫”的落实到位,重庆银行还同时提出了“四精准保障”措施,从人力资源、信贷资金、审批流程和考核激励多个领域提供切实保障。

在人力资源保障方面,一是建立行内领导牵头负责,支行对口帮扶工作机制,通过以大带小,以强扶弱的帮扶工作,带动贫困区域支行发展壮大。二是给予扶贫区域内经营机构提供更多的人力资源支持,新投入的人力资源专项用于充实客户经理队伍,加强市场营销和客户服务。

在信贷资金保障方面,总行划定专门的信贷额度用于精准扶贫项目投放,同时,将总行获得的支小再贷款、小微专项债等政策性低成本资金优先用于扶贫区域经营机构的贷款投放。

在审批流程保障方面,一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开辟绿色审批通道,限时办结放款,提升效率。二是积极探索“1+N”(“1+N”指对于有共性的客户,该共性包括产业、行业、区域、产品等来制定一个标准化的业务模式,通过这一个模式来发展N个客户)业务发展模式,实施批量业务开发,以整体风险控制推动农业金融发展;三是参照微贷业务交叉审批经验,给予客户经理一定限额的审批权限,以适应农户贷款远、散、小的经济特点;四是贷后管理实行“0+12”(“0+12”指每年的贷后管理与每月的付息情况挂钩,若贷款客户正常付息,就不做贷后管理)弹性模式,减轻工作量,提高经营机构工作效率与积极性。

在考核激励保障方面,一是扶贫区域内的经营机构每年下达刚性扶贫考核计划任务,重点从贷款增量和贷款客户数增量两个维度进行;二是提高扶贫地区经营机构小微贷款的两率比率(“两率比率”即绩效工资率和绩效费用率);三是对经营机构发放的农业企业及农户贷款给予内部资金优惠;四是对于完成扶贫任务的经营机构给予专项业务奖励;五是进一步提高小微业务的风险容忍度。对于因扶贫产生的损失类小微贷款,由总行和支行共同承担。

试点“彭水”精准扶贫三步走

目前,重庆银行已完成重庆区域内分支机构全覆盖,在所涉及的18个贫困县中均有分支机构,依托网点全覆盖方面加强扶贫效果。秉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在精准”原则,重庆银行通过加强调研走访,找准扶贫开发的方向和着力点,推动金融扶贫示范点建设。因此,制定了“1+2+15”三个层次的扶贫工作计划。

首先,是以彭水县为前期试点。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是一个集“少、山、穷”于一体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目前,全县仍有大部分贫困人口居住在高寒边远山区、深山峡谷和石漠化地区,这些地方自然条件恶劣、地理条件复杂、耕地和水源等资源矛盾突出,是重庆市的重点贫困县,在重庆地区内具有很强的代表性。重庆银行根据其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为彭水县在2015年-2017年累计投入信贷资金15亿元,用于彭水县贫困村建设和产业扶持工作;研发特色金融服务产品,支持彭水115个村建立或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支持27640户贫困家庭开展家庭脱贫致富计划;资助彭水10000名贫困人口开展免费体检或免入院挂号费;完成100名贫困人口就业,资助100名贫困中学生或职高完成三年学业;打造不少于3个金融扶贫示范企业项目。通过这些举措,全力推进彭水县的扶贫工作,总结出可推广的扶贫模式。

其次,在总结成熟经验的同时将“彭水扶贫计划”有层次、有步骤地在黔江区、石柱县2个重点区县进行复制,并向其他15个连片贫困区县进行全面推广。

为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的高效、批量及标准化开展,实现对扶贫工作的多维度支撑,重庆银行将重点加强贫困区县在基建投资、工农业生产、商贸流通和民生发展等领域的信贷投放和金融服务力度,计划投放信贷资金60亿元。一是加大信贷资源投入,确保贫困区县支行的信贷投放平均增速稳步提升。二是不断优化信贷投向结构,提升扶贫工作力度和准度,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农业、农副产品加工、生态乡村游、医疗教育、商贸服务等领域,支持个人创业生产经营,助推贫困户从根本上脱贫。三是加强金融扶贫产品创新研发,重点推动“微企通”、“小额农户贷”、“农户诚信贷”等“支困贷”专属系列金融扶贫产品,使金融发展与扶贫开发形成良性互动,提升扶贫效果。四是加大金融服务渠道建设力度,提升区域金融服务水平,重点加强在黔江区、石柱县区域内ATM机、POS机、转账电话等自助机具投放力度,大力拓展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服务方式。不断加强金融扶贫产品创新,优化信贷投向结构,加大金融服务渠道建设,创新金融扶贫模式,使金融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精准扶贫更加有效,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最终构建起精准性、包容性和普惠性的地方金融扶贫体系。

精准实施“精准扶贫”成绩斐然

2014年8月,重庆银行便制定了《重庆银行金融扶贫工作方案》。截止目前,重庆银行在加大金融扶贫力度方面已按照既定方案落实,并取得了亮眼的成绩。该行向彭水、石柱、黔江等18个贫困县累计投入信贷资金174亿元,占重庆区域内总信贷投放的17%,投放增速和占比均为历年最高。一方面重点支持了村级道路、农田水利、村镇小学、村级标准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民生保障水平;支持交通偏远的高山地区开展生态移民、土地复垦、退耕还林工作;另一方面对有条件的贫困区县全力支持开展特色生态旅游、农业游、农家游等,通过“农业大户+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创新金融模式为上述贫困地区5500多位农业大户、农户发放贷款53亿余元,带动27000多农户和3000多户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下一步,重庆银行将通过加强金融扶贫工作力度,加大金融资源投入,优化融资结构,加强金融扶贫产品与模式创新,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示范区县社会经济的加快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探索金融扶贫的新道路、新模式,推动普惠金融纵深发展,加快贫困地区减贫脱贫步伐,确保贫困地区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促进重庆市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银行金融扶贫工作总结

根据浙扶贫办〔20XX〕57号文件精神,现将县20XX年金融扶贫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村级资金互助组织情况

1、互助组织基本情况。2015年我县新增英川镇英川村、毛垟乡毛垟村和秋炉乡半山村三个省级资金互助组织。加上08-12年的梧桐乡梧桐坑村、澄照乡三石村、景南乡忠溪村、鹤溪镇三枝树村、郑坑乡郑坑村、沙湾镇叶桥村、东坑镇马坑村、大漈乡茶林村、葛山乡葛山村,鹤溪街道惠明寺村和大均乡伏叶村,共计成立14个省级资金互助会组织。14个村共有农户2833户,其中低收入农户719户;加入资金发展互助会的农户527户,其中入社低收入农户131户,累计收取会费19.23万元。

2、资金互助组织资金运行情况。我县2015年底前启动的省级资金互助会共有14个,其中有11个互助会已通过民政部门审核并正式登记注册,3个正在向民政部门申请注册过程中。

3、主要措施。一是完善政策。结合已经出台的《关于印发自治县村级资金互助组织示范点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景政办发[2011]48号),明确资金互助社社员的资格和权利、义务,以及资金互助社的运行、章程和各职能部门的分工等意见。同时今年结合我县扶贫改革试验区创新金融扶贫机制任务,出台了《中共自治县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推进扶贫改革试验的实施意见》(景委办〔2015〕10号)和《关于创新金融扶贫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在一定区域内组建农村资金互助联合社,并在此基础上在全县范围推进组建农村资金互助联合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支持效果。二是部门协作,确保互助社健康发展。为确保村级互助社健康发展,首先由扶贫、财政部门对各村的章程、实施意见、财务管理办法等进行了完善和备案。其次由各村统一制定了互助社操作流程图,以方便试点村按科学流程运作,避免走弯路。再次进行民政注册,确立村级互助社的法人地位,确保其独立承担民事和法律责任。最后建立资金专帐。由乡农经站到信用社建立专用集体帐户。三是狠抓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试点村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学习、交流。主要培训工作方法,业务技能。同时交流经验,安排部署工作。通过培训逐步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为互助会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控制互助风险,实现持续发展。互助会一方面严把会员入口关、严格限定互助金使用方向、及时掌握会员交纳的互助金不同情况及信用、资产情况;另一方面制定了互助会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资金互助运行制度、部门监控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实行互助金审批权限,明确各级审批权限,设定单笔互助最高限额,对受理、调查、审查、发放等各环节作了明确规定,把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取得的主要成效。一是解决了农村发展资金短缺难题。我县农民收入较低,发展生产的启动资金缺乏,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成本偏高、手续繁杂。村级互助组织把农户个体零散的资金特别是闲置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资金量,再按照章程,在本村内将资金发放到有需求的会员手中,使会员能够及时获得资金支持,有效地缓解了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紧缺的问题。二是促进了产业发展。利用村级资金互助组织这一载体,有意识地引导农户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如鹤溪街道三枝树村、梧桐乡梧桐坑村等借资金给农户发展茶叶、香菇、高山蔬菜等,促进了当地农民就地通过发展特色农业产业而实现增收。三是促进了农户自我发展。资金互助组织的成立提高了村民及低收入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组织能力,也为生产发展注入了一定的资金,为农民发展创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撑,有效促进了农户的自我发展。

5、存在问题。一是低收入农户入会率低。宣传发动工作不深入是导致低收入农户入会率低的主要原因。各别乡镇及试点村工作人员对互助会的开展目的、意义、原则理解和认识不够到位,入会宣传发动不够深入,特别是低收入农户知晓较少。二是工作人员知识不全、业务不精、运作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由于互助会管理人员对政策法律、经营管理、资金营运、业务操作、财务知识等业务能力不强,导致管理混乱,程序不到位,潜伏风险较大。如,账务处理不规范,做帐不及时,资金管理不严,业务操作缺乏约束行为,发放借款随心所欲。三是互助组织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发挥的作用还十分有限,管理运行的体制机制还不够成熟。四是金融部门对互助组织的认同度还不够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广泛宣传互助会相关政策,使互助会的性质、用途、管理、使用及运转程序等政策规定为广大农民群众所熟知。及时总结推广互助会试点中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先进典型带动新的试点开展,采取多种形式展示成效、鼓舞士气、展望未来、振奋人心,为开创试点工作新局面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为确保互助资金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银行金融扶贫工作总结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赣南苏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为统领,全面做好贫困群体的金融服务,初步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

(一)金融扶贫开发体系日趋完善。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商业性金融机构网点持续下沉,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着力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

(二)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通过创新金融产品,逐步加大对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每年全市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三)融资结构日益优化。通过加强对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市培育,鼓励引导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拓展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实现直接融资规模同比增长。

(四)风险保障体系逐步健全。通过创新发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医疗、养老等保障保险,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和地位,健全贫困群众的风险保险保障体系。

(五)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模式,破解贫困群众无抵押、无担保的瓶颈;努力推进贫困群体金融知识普及,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使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基本原则

(一)着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通过完善金融服务支撑,促进贫困群体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

(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坚持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立足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实际,各县(市、区)和各金融机构根据产业特点、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创新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方式。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普惠金融,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尽快完成农信社改制为农商银行工作目标,推动涉农银行业机构开展类似于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模式改革,引导邮储银行加快乡村营业网点布设步伐,鼓励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向乡镇延伸;纵深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加快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行政村全覆盖工作,切实满足偏远农村各项支农补贴发放、小额提现、转账等基本服务需求,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鼓励在重点或大型乡镇设立专业支农的小额贷款公司。鼓励人保财险、中国人寿等保险机构完善乡镇营销服务部的布局,创新保险机构在乡镇行政村的服务方式。

(二)引导信贷投放向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倾斜。以我市油茶、脐橙、花卉苗木、养殖等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业产业等为扶持重点,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发行、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加快扶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大对有条件的贫困农户小额农贷投放力度,扩大贫困农户贷款覆盖面,大力实施产业金融扶贫;积极搭建平台,有效对接国家开发银行等扶贫开发贷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针对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推出切合实际的信贷产品,重点支持“公司+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切实加大对其信贷支持力度,实施就业金融扶贫;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信贷扶持政策,对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加大对农村校舍改造等项目贷款的支持力度,开展教育金融扶贫;支持农村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改扩建等项目贷款,开展保障金融扶贫。

加快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推广运用,在全市推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适当扩大对林权、果园证抵押贷款的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实行优惠利率;适时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赣州银行、农信社每年要新增不少于3亿元的扶贫专项贷款额度。涉农金融机构要做好“财政惠农信贷通”的发放工作,各金融机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满足扶贫对象的信贷需求,加快扶贫贷款的审批流程,充分保障扶贫对象合理续贷需求。确保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平均水平。适当提高对扶贫贷款的风险容忍度。配合“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就业扶贫措施,加大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贫困家庭成员的信贷支持力度,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相关贴息政策。

(三)借力资本市场推动扶贫开发。建立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融资后备库,支持符合条件的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比重。筹建覆盖四省九市的区域性农产品交易市场。对油茶、脐橙等我市优势农产品设立期货品种开展研究论证。探索筹建扶贫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四)建立保险行业精准扶贫长效机制。鼓励保险行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贫困户的特点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开拓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产品,推动实现农民小额贷款“手续简便、无抵押、无担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工作,推进油茶、茶叶、花卉苗木、水稻、生猪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保险,力争加快将柑橘(脐橙)、烟叶、油茶、白莲等农业保险纳入中央、省级财政补贴范围;创新发展天气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兴产品。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积极发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推广低保、五保、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的意外保障制度;探索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新模式。鼓励保险机构降低保险费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由财政出资为贫困户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障保险。

(五)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方式。将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列入“小微信贷通”的重点支持范围。由市县财政统筹资金,组建赣州市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为扶贫对象等提供贷款担保,免收担保费用;提高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代偿损失的容忍度,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由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扶贫开发担保公司、协作银行按比例共同承担。

(六)加快推动精准扶贫金融知识普及。搭建市、县、乡三级金融培训平台。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市金融研究院以及驻市高校的平台作用,面向各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面向基层干部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提高运用金融杠杆的意识和能力;借助县、乡两级平台(如,农民培训学校),对贫困群体开展专项金融教育培训,提高贫困群体的诚信意识,使农民学会用金融致富,当好诚信客户。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政府部门与银证保等金融机构联合,进一步完善横向协作机制。由市金融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赣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以及驻市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建立金融精准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计划,统一具体宣传内容和口径,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有效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形成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整体合力。

(二)健全管理制度。市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本着利民、便民、惠民的原则,制定金融扶贫工作实施办法;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

(三)建立考核机制。建立金融支持精准扶贫考核评估制度,明确考核目标,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措施不当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落实到位、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部门进行表扬、表彰。单列扶贫信贷指标,作为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银行金融扶贫工作总结

11月3日,xx生态竹藤旅游工艺品有限公司又传喜讯,经贵州荔波农商银行的积极牵引、协调,该公司被评为了“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企业”,将获得县总工会系统全额贷款贴息。荔波县总工会主席杨芳、贵州荔波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覃继懂一行上门为该企业授牌,为推进全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迈上了坚实的一步。

荔波旅游资源丰富,伴随着旅游产业经济的发展,对开发特色旅游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荔波尧古原生态竹藤旅游工艺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农家乐与手工艺品编制于一体的微型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覃引余,常年在沿海地区打工,经多方考察,于2012年7月返乡创立该公司,目前公司共有员工21人,其中7人技术师,均属于黎明关水族乡尧古村当地农民,精通竹藤编织手艺。该公司所生产的产品精美实用,价格实惠,且原料天然,很好地迎合了人们追求更高品质生活的需求。因其产品在市场上供不应求,该公司决定改扩建厂房,针对公司在建设过程中资金人难题,贵州荔波农商银行及时给予吧信贷资金支持,前期累计扶持信贷资金 30余万元,使公司能够顺利投产,预计年利润将在80万元以上,即能很好的保留传统手工艺技术,又能促进就业,还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也有效促进了新农村建设。本次“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企业”的授牌,将会从提升企业知名度及缓解企业经营成本压力方式给予大力支持。

为全力做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扶贫手段,力求取得助农脱贫的最大成效。今年以来,在开展金融精准扶贫过程中,贵州荔波农商银行以“致富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平台,不断创新信贷新产品和服务方式,通过不断完善“三权”抵押贷款、“党带富”贷款融资模式,创新“计信通”双承诺双诚信贷款及残疾人创业贴息贷款等信贷品牌,积极支持当地特色旅游产业、传统工艺及制造产业发展,累计扶持信贷资金达3亿多元,为推


[2016银行金融扶贫工作总结]相关文章:

1.2016银行金融扶贫工作总结

2.2016银行精准扶贫工作报告

3.2016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总结范文

4.银行金融扶贫工作汇报

5.2016农业银行精准扶贫工作总结范文

6.2016银行定点扶贫工作总结范文

7.金融系统精准扶贫工作总结2016

8.农村信用社精准扶贫工作总结2016

9.2016年农信社精准扶贫工作总结

10.2016年银行扶贫日活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