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时间:2023-05-28 18:37:07 热门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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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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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1

  一、主要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和省市河长会议精神,按照《铜鼓县“河长制”实施方案》,以“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铜鼓样板”这一主题,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全面实施“河长制”,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江河湖库管理体系,全面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等“四乱”问题,全面实现全县河湖范围内河面无垃圾、河中无障碍、河底无淤积、河水无浑浊、河岸无损毁、污水无直排、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等“八无”目标,全面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山水美丽铜鼓。

  二、主要工作

  (一)及时安排部署,健全组织体系

  1、各乡镇场及时出台《“河长制”实施方案》,成立“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2-3名)和所需工作经费。明确各级“河长”和河库“警长”、护河(湖)员,制定《“河长制”工作考评办法》,出台《20xx年工作要点》和《“河长制”工作制度》,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面实施“河长制”。(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10日)

  2、在河岸、湖岸的`显要位置设立“河库长”公示牌,标明“河库长”姓名、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15日)

  3、20xx年4月10日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出台有部门针对性的《“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干部主抓“河长制”工作。(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4月10日)

  (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河库档案

  由相关部门牵头,各乡镇场具体负责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河湖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一河一档”、“一库一档”。各牵头部门《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于20xx年4月22日前报送“县河长办”(县水务局)。

  1、全面调查河湖流程或面积、底泥厚度、闸坝数量等信息,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2、全面调查河湖水质、沿线排污企业数量,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参与单位:县工信委、县工业园,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3、全面调查河湖排污口数量,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4、全面调查农业面源污染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5、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沿线的畜禽养殖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畜牧水产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6、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水面及堤岸的环境卫生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农村),参与单位:县城管局(县城河岸)、县水务局(县城水面),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7、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的非法采砂行为,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参与单位: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8、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的乱占乱建行为,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城建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国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9、全面调查河流的乱围乱堵行为,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10、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沿岸绿化及湿地等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三)开展集中整治,优化生态环境

  各牵头部门和各乡镇场按照工作要求,研究确定所负责河湖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一河一策”、“一库一策”。重点做好水质达标检测、工业企业治理、截污入管和直排口封堵、农业污染控制、畜禽养殖规范、水面堤岸保洁、非法采砂整治、乱占乱建查处、乱围乱堵整顿、河岸绿化等“十项整治工程”。各牵头部门和各乡镇场于20xx年4月30日前向“县河长办”(县水务局)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20xx年5月3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1、河流、水库水质一律总体达标,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对水质不达标河流和水库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2、河流两侧和水库周边企业废水排放一律达标,对排放不达标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参与单位:县工信委、县工业园,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3、河流沿线和水库一律截污,所有污水一律入管,对污水直排口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参与单位:县城建局、县委农工部、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一律禁止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积极推广高效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5、河流两侧和水库周边畜禽养殖一律规范,开展渔业资源保护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畜牧水产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6、河流和水库水面及堤岸一律无积存垃圾,开展农村河湖生活垃圾处理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7、河流和水库一律禁止非法采砂行为,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参与单位: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等,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8、河流和水库一律禁止乱占乱建行为,开展乱占乱建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城建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地方海事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9、河流和水库一律禁止乱围乱堵行为,开展乱围乱堵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10、河流和水库一律推进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与保护,开展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每个乡镇场要打造1-2个较高水准的水生态文明示范点(其中镇2个,乡、场1个)。(牵头单位:县林业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四)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1、开展河库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河流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重点水库的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水文站,各乡镇场)

  2、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县环保局、县水务局等,各乡镇场)

  3、对接省、市河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建立县乡级“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举报投诉、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问题办理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工信委、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地方海事局、县城建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林业局、县委农工部等,各乡镇场)

  4、建立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河库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按照“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协调执法”模式,统筹涉及河库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编办、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城建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交通局、县地方海事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法制局、县供电公司等,各乡镇场)

  5、开展领导干部水域、滩涂、岸线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县审计局)

  6、开展“‘六个最美’评选活动”和先进乡镇场、部门评选,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县委组织部、县水务局等,各乡镇场)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铜鼓电视台、铜鼓报、铜鼓政府网、手机报、微信平台等主流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一是宣传“河长制”的新举措和新做法,宣传党委政府保护河库生态环境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跟踪宣传,营造声势,促进整治效果。三是做好“河长制”相关信息发布。四是立足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开展河长工作“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活动,凝聚生态文明建设共识与合力。五是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与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和个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六是建立爱水护水机制,挖掘爱水护水工作的先进典型,并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等形式,充分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积极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监督河湖管理的浓厚舆论氛围。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2

  古有大禹治水,今有河长治污。日前,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林业局十部委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在部分省区市近十年实践基础上,“河长制”将在全国推行。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已至少有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8省市在全境推行“河长制”,至少16个省区市部分实行“河长制”。

  缘起

  太湖蓝藻催生“河长制”

  20xx年至今,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的“河长”,已遍布江苏全省727条骨干河道1212个河段。

  按照“河长公示制度”,各地在河道边醒目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写明河道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职务、联系部门、管治保目标任务、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以随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监督。

  全国推广的“河长制”,最早正是源自江苏。早在20xx年5月,无锡市太湖蓝藻大面积爆发,水源恶化,市民被逼抢购纯净水。河道久无清淤、企业违法排污、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同年8月,无锡市印发《无锡市河(湖、库、荡、)断面水质控制目标及考核办法(试行)》,将河流断面水质检测结果纳入各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各市县区不按期报告或拒报、谎报水质检测结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0xx年,江苏在太湖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当年6月,包括时任省长罗志军在内的15位省级、厅级官员一起领到了一个新“官衔”――太湖入湖河流“河长”,他们与河流所在地的政府官员形成“双河长制”,共同负责15条河流的水污染防治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实践

  “这种合力就像一张渔网”

  5年前,时任江苏省宜兴市市委书记的王中苏接到新使命――任漕桥河“河长”。漕桥河全长23公里,是太湖主要入湖河道之一,也是宜兴市水系最复杂、污染最严重、治理最困难的.河道,水质波动较为明显。

  “担任漕桥河的‘河长’,我感到压力很大,责任也很重。”从那时起,王中苏开始常态化巡查漕桥河,每季度至少一次,了解流域现状、掌握问题所在。经过一段时期的实地勘察、调研分析,他摸清了影响漕桥河水质的四大因素,即上游入境客水、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点源污染。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3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相关情况向各位领导进行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河流基本情况

  我区地域广阔,所辖8个苏木镇、街道共分布有大小河流(山沟)xx条,分别为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梅力更沟、乌兰不浪沟、大坝沟、哈德门沟、门道沟、东柏树沟、西柏树沟、胡鲁斯太沟、阿贵沟、花沟、白石头沟、虎奔汉沟,其中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哈德门沟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全区除黄河外,其余xx条河流(山沟)均发源于大青山(乌拉山),为季节性河流,每逢汛期,洪水峰量集中、历时短、含沙量大,同时因各条河流发源地均属山区,植被相对稀疏,水土流失严重,故河道自然条件较差。

  二、工作开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后,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于xxxx年9月底制定印发《九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举全系统之力推行河长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各项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工作体系。按照自治区、包头市工作方案要求,我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水务局1名副局长担任,主持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环保分局1名副局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1名股级干部作为区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水务局内设机构新增河湖股,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根据河流(山沟)分布位置,及其对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综合影响程度,我区确定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梅力更沟、哈德门沟6条河流(山沟)为区级河流(其中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亦为市级河流),由区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区级河长5名;全区xx条河流(山沟)共分26条(段)为苏木镇(街道)级河流,由苏木镇(街道)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苏木镇(街道)级河长38名,切实做到了“每一条河都有一个河长”。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推进机制。在参照包头市河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我区结合实际,增加了环境卫生管理局的职能,同时,明确了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以及区发改局、环保分局等19个单位为区河长制成员单位。总河长、副总河长领导全区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区级河长指导、协调所辖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区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工作;苏木镇(街道)级河长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河道治理具体工作的落实,真正建立起了责任分解到位、责任主体到位、责任目标到位的河长制工作责任体系。

  (三)夯实基础工作,促进规范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我区及时研究制定了全区河长制督察制度、会议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8项制度,并于xxxx年10月份陆续出台,使得全区河长制工作逐步规范化、常态化。宣传力度持续增大,按照《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指导意见》要求,我区共设市级公示牌4块、区级公示牌2块、苏木镇(街道)级公示牌11块,并将区级河长、苏木镇(街道)级河长名单于xxxx年12月1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印制发放河长制宣传材料500册,增加了社会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考核评估有效开展,xxxx年11月21日至24日,区河长制办公室督查考核组对全区8个苏木镇、街道的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督导、验收,全区各苏木镇、街道河长制工作均能够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此外,我区按要求完成了全区xx条河流(山沟)河湖名录的编制,并于xxxx年12月xx日与内蒙古清泉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合同,现12条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已开始编制。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专项整治。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各级河长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方式走马上任,截至目前,区、镇两级河长共计巡河39次,做到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为加强山沟防洪能力,我区在防汛期间对昆都仑河、梅力更沟、哈德门沟、乌兰不浪沟进行了河道清淤疏浚;为有效保护河道,我区组织国土、执法、公安等部门对全区34家采砂、采矿场进行了集中清理取缔;为全面保护水资源,我区加大对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打击力度,对3起情节较重的案件提请人民法院进行了行政裁定。xxxx年度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资料显示,我区地下水、地表水全部达标,哈德门入黄口、昆都仑河入黄口排放全部达标。此外,我区境内二道沙河、四道沙河已列入包头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范围,综合治理成效显著;黄河九原段二期防洪工程主体已基本完工,黄河防凌防汛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三、今后工作思路

  一是针对河长制工作知晓率不够高的问题,将通过主流媒体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支持力度。

  二是针对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强的问题,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是针对专业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并抓紧开展“一河一策”的编制工作,为加强河流(山沟)管理和保护提供切实可行的分类指导意见。四是继续组织开展巡河工作,全面掌握河流(山沟)的基本状况及治理方向,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河流(山沟)的管理与保护,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总之,我区将高度重视此次评估核查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查漏补缺,加大整改完善力度,努力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得更全面、更扎实。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4

  一、河长制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强化领导。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委其余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及镇长任总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配备具体工作人员,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层层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体系。

  (二)强化宣传。年内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12次。制作了河道沟渠、坑塘湖库公示牌23个,防汛重点点位公示牌6个,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利用广播、一封信、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年内12个园区共广播宣传3000余次,在禁渔期发放《禁渔通知》xx份,年内共制作了宣传标语326幅。在禁渔期间,在禁渔区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和设立公示牌52个。

  (三)建立了镇、村两级河长体系。根据上级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总河长由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镇级河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村级河长由各村支部书记担任并配备巡查责任人,同时明确“河段长”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巡河工作,建立巡查日志和巡查制度,全面地掌握所管辖河道周边的动态,加强日常巡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四)制定、印发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及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州河湾镇镇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镇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河长制河道投诉举报受理制度、河长制信息公开和通报制度、河长制责任追究制度、河道、河长考核与奖惩制度、河道河长例会报告制度、河道巡查督查制度等制度均全面建立。编制了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一河一档资料已基本完善。

  (五)加大对镇、村两级河长的业务培训。为了更好的完成好河长制工作,镇政府以及镇河长制办公室对涉河村的河长、巡查员进行了系统的工作业务培训,并且坚持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布置河长制工作,增强镇村两级干部对河长制工作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扩宽工作视野,做好做实河长制工作。

  (六)开展河道巡查。镇、村两级各自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编制了辖区河流“一河一策”档案,完善工作台帐和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七)积极开展了河道入河排污口污染源普查。详细摸清辖区各条河流污染源发生地址、污染类型,理清并形成了问题清单。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解明确河段长的责任,形成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形成了河库管理“四张清单”。

  (八)强力整治河库突出问题。

  1、集中开展了环湖环境整治工作。下大力气清理“四乱”,维护好库区生态环境。强化日常巡河检查,汛期坚持了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通报信息,确保了汛期安全。

  2、强化护岸工作。各村河长以及岸线防护员沿河岸捡拾垃圾、杂物,开展了“清河、护岸、净水、保洁”四项行动。营造了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思考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河长制工作氛围。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为此项工作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长效机制。我镇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实现河长制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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