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

时间:2023-08-16 11:56:09 热门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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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结论的书面材料,他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不妨让我们认真地完成总结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

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1

  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和“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活动要求,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县委政法委的总体部署,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改革创新,优服务、谋创新;另一方面,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机制、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等,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以群众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律领域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年度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5件,其中民事案件662件,刑事案件512件,行政案件1件,挽回经济损失约1000多万,为现将今年以来的法律援助工作归纳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推进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水平

  综合运用同行案卷质量评估、法官评价、受援人满意度评价以及法律援助机构网上监控、庭审旁听等措施对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案件承办进行监督,推动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对照《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对前期法律援助案卷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并对法律援助审批卷目录进行适当调整,提升了法律援助案卷的规范化水平。

  (二)推进“智慧法援”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信息化水平

  一是五大平台打造“智慧法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法网、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浙里办APP、支付宝五大网络平台,便于当事人通过网络或者手机上线进行法律援助申请。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针对“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功能应用,在县法援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站,张贴“浙里办APP”宣传画册、“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引导申请人通过网上、掌上申请法律援助。三是主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对接,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法律援助协同应用,目前公安局已通过政法一体化传送通知类案件,法院、检察院也正在筹备之中。

  (三)落实“应援尽援”,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

  推进法律援助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工作,已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定为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在《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范围基础上,将军人军属、七十岁以年老人、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同时将多项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行政诉讼、土地林权承包及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与时同时,推进落实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和“就近跑一次”,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为方便经济困难公民就近就便提起法律援助申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已推行全域通办服务;至本月17日,已指派两起异地法院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二、重点工作

  (一)深度优化援助工作平台。推进协同办公,打造大数据共享、多维度便捷服务的法律援助平台。今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入驻县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办公,整合后的法律援助中心办公面积将达到800平方米,实现与人民调解、法院立案、信访、“12345”平台以及心理咨询等在同一个平面联合办公、数据共享。届时,我们将会把法律援助部分数据分享给“数据平台”,同时也希望能依托该平台提升法律援助当事人信息核查效率(如低保信息、身份信息、婚姻关系等)。另外准备通过与法律咨询、矛盾调解以及法院的联动,满足群众多元的权益保障需求,真正实现群众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

  (二)加大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力度。一方面,在法律援助资源配置方面尽量做好统筹,特别在落实工作站律师值班方面,由于我县律师资源匮乏、数量不足,我们将积极运用好现有相关政策,挖掘潜力,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另一方面,加大法律援助队伍指导培训力度。建立学习平台,不断适应新时代法律人的需求。同时也希望市里能建立法律援助系统学习平台,定期组织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援助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建立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一方面将永嘉县内行政争议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具有诉讼能力局限,且诉讼请求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讼诉案件过程中,认为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差,且诉讼请求具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确有必要获得法律援助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向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给予法律援助建议函》,并附起诉状等案件相关材料,由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是否给予援助。

  三、下步工作思路

  抓工作保障,全面激发援助队伍工作活力。一是统一制定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根据省财政厅、浙江省司法厅浙财行〔20xx〕2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我们将着手与县财政对接,统一制定我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高援助办案补贴。二是优化律师成长环境。努力为年轻律师提供更多办案机会,加快年轻律师成长。自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工作推进以来,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有所增长。为此,我们从我县律师资源实际出发,在管理考核中提高律师服务社会志愿的要求,把年度办理援助案件数量从市司法局要求的至少1件提高至2件以上。同时细化标准,提升优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比例。此外,我们还在指派案件的时候,按照案件性质、结合律师的业务特长指派,做到既可以让年轻律师从简单案件中获得经验,又可以让重大复杂案件的被告人获得优质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2

  20xx年,我镇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将中心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视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积极为农民工、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

  局党组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把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实施方案,强化对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落实,建立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体系,进一步畅通了农民工、残疾人寻求法律援助的渠道。积极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率达100%。凡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100%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指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法援中心共受理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71件;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21件,从而有效维护了农民工、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完善法律援助网络。

  1、在聘请“法律进社区”的律师、法律工作者为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基层社区,探索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扩大法律援助在街道社区的影响力,聘请全区各街道社区的`调解干部为法律援助联络员,充实了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及时了解和掌握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正确引导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

  2、在已建立法律援助网络的基础上,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区民政局、老龄办、团区委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来访困难群众,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从而方便低保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和青少年寻求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三、积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意

  1、围绕“田园成都、现代成华”主题,组织律师在建设路商圈广场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与公民道德集中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法律援助指南》、《普法扑克牌》、《创建全国法制城市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解答社区居民法律咨询,内容涉及婚姻家庭、社保、老年人维权、人身损害、劳动争议、诉讼、申请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问题,使居民了解到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制度的公众知晓率和知晓程度,增强了社区居民的维权意识、法律援助意识。

  2、进一步维护和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联合区妇联、青龙街道办在青龙昭觉社区举办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

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3

  20xx年度,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

20xx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20xx年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

20xx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

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2010年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2007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本文来自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组织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4

  今年,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所辖涡阳、蒙城、利辛、谯城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和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法律在线”节目,每周两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安排执业律师、公证员轮流上线,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解答法律咨询385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们和市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从五月中旬起,每逢周六、周日,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市直律师事务所轮流设置展台,指定律师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大型超市门前以及乡镇集市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截至六月底,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26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一千一百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亳州市电视台的全程采访报道,也进一步扩大了这次活动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律师参与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还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2、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

  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两项较大规模的社会调研活动:一是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深入调研;二是就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三是就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问题展开调研。三项调研历时近三个月,我们通过向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向受援群众回访征询,向社会公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及随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方法,尽量扩大调研覆盖面,拓展调研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法援中心提供了书面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5

  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及我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围绕建设“平安舒城”、“和谐舒城”,从解决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出发,大力加强、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推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11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7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05.28%;结案926件,结案率达91.05%;一篇法律援助案例成功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

  (一)、夯基础,积极构建城乡网络体系。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窗口于20xx年7月1日正式启用,窗口位于县城繁华的花桥路商业街,交通便利,人员集中。20xx年再次对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并与20xx年11月投入使用。升级后的法律援助窗口一楼临街,设有无障碍通道,醒目的法律援助的标识一目了然,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来访咨询和申请援助提供了便宜,中心合理划分功能区域,窗口内设专门的接待区、咨询区、等候区、私密接待室等。窗口实行开放式办公,有专人负责来电来访网上实时登记、专人接待、执业律师轮流坐班,为群众咨询法律问题、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利快捷“一站式”的服务。

  同时,在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律师事务所、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外出创业者协会、县总工会、妇联等机构设立了6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立424个法律援助联系点,法律援助联系站、点延伸到基层一线,构建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各法律援助联系站点为支撑的全县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了中心与各联系站点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积极打造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圈”,让群众在最短时间得到最为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降低维权成本,真正实现服务“零距离”。

  (二)、拓渠道,大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首先,扎实做好12348安徽法网和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便民服务。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处理网上预约申请、认真解答群众网上咨询,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其次,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宣传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和法律援助成果。结合“学雷锋”服务月、民生工程宣传月、“六一”儿童节、“八一”建军节、“九九”重阳节等重要节点,结合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征地拆迁、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采用广播电视、出动宣传车、搭建宣传台发放宣传册、便民联系卡等方式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现宣传工作深层次、宽领域、广覆盖、无死角,不断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影响力。

  (三)建机制,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投诉查处制”等制度;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中心成立由中心律师、社会律师代表组成的法律援助案件旁听评议小组,定期组织对诉讼案件进行旁听;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工作站和律师事务所分别抽取48份结案卷宗,组织律师事务所执业5年以上律师进行评查,评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将评分纳入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考评;扩大回访覆盖面,实现了结案案件100%回访,全面了解受援人的基本生活情况,援助案件承办结果,对援助机构服务态度,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满意度,并形成回访记录,积极征求受援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勇担当,有效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法援中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援工作怎么干”大讨论活动,梳理出制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高质量发展的短板,针对短板,突出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找准解决路径,精准施策,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和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出“四延服务”。对行动不变的老年人、群体性集中讨薪案件,接受预约上门受理申请;牺牲中午休息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午间在中心大厅值班,有效解决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休息时间无处办事”的困扰;窗口值班人员主动为受援人复印案件所需申请材料、证据材料,对年老、不识字的申请人义务帮助填写申请表,全程为受援人提供“暖心”服务。

  (五)抓重点,重拳根治农民工欠薪。一是畅通绿色通道。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法律援助申请事项一律免于经济审查,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容缺后补”;对紧急法律援助事项“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偏远地区的'受援者,可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构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多元绿色通道。二是配强援助队伍。重新调整驻劳动监察队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组成,配强工作站法律援助队伍;组建农民工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团队,充分考虑农民工讨薪案件的特点,指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承办农民工讨薪案件。三是精准有效施策。根据讨薪案件的不同特点,综合分析,从保护受援人的利益出发,多渠道进行指派,对没有完成劳务结算的受援人帮助对接县劳动监察队,协调对完成劳务进行货币化结算,部分案件的劳动报酬在劳动监察部门直接支付到位;对争议不大、标的小、当事人双方户籍又在同一乡镇的,启动“援调”对接机制,直接指派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纠纷;对疑难复杂、久拖不予支付的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四是优化保障措施。对所有农民工讨薪案件全覆盖回访,案件判决后未能完全执行的,帮助了解执行线索,协助、指导受援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达成调解协议没有立即履行的讨薪案件,帮助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为受援人解决实际困难,最大限度的利用法律援助资源,使法律援助服务的效果实现最大化。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舒城县将以深入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契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创新法律援助方式,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影响,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二)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监督管理;

  (三)深化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规范化管理;

  (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五)扩大法律援助宣传影响。

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6

  一、基本情况

  20xx年6月初,市司法局提出律师服务进社区试点计划,要求包河区滨湖和园、康园、明珠三社区为“社区律师”试点工作提供平台,因此,包河区司法局积极配合,多方协调,积极为“社区律师”试点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20xx年7月20日,区局按市局要求与街道、社区、律师事务所共同签署《“社区律师”合作备忘录》,“律师进社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二、实施方式

  一是律师坐堂咨询,驻区律师每周至少安排两个半天时间准时出现在社区的律师工作室,接受社区工作者及居民的法律咨询。随着该项活动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居民会在约定的时间前来进行法律咨询、寻求法律帮助。

  二是律师预约登门服务。针对律师在社区值班时间有限的实际,在律师不在社区时,居民可以自行与律师联系约定时间,律师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不在值班时间,社区也可以就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与律师另行约定服务时间。通过预约登门服务,使社区律师在服务上不再局限于一时一地,有效延长了律师服务的时间和空间,真正做到便民亲民。

  三是律师以案说法,开展法制讲座活动。先后组织驻区律师在烟墩街道滨湖和园社区、义城街道滨湖康园社区举办了社区普法讲坛,驻区律师结合实际案例,为近百位居民讲解了物权法等法律知识,并教授居民如何如何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方式方法,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驻区律师已解答社区居民各类法律咨询百余人次,举办法制讲座多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

  三、典型案例

  20xx年5月18日下午3:30左右,滨湖和园小区5幢楼居民陆某被楼上抛下的拖把砸致肋骨骨折,住院费、医疗费等花费320xx多元,无法确定拖把系何户所抛。包河区局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对陆某进行法律援助,并且指派滨湖和园“律师进社区”驻点的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为其进行维权。社区律师同社区工作人员一同走访住户、召开协调会等,陆某将楼上23户诉至包河区法院。因该案涉及被告众多,为了通过该案的审理教育引导小区居民弘扬文明新风,杜绝高层业主随意抛物的陋习,构建平安和谐社区,经市司法局指导,区司法局、和园社居委等共同申请,区法院决定启动“巡回法庭”,于20xx年2月20日在事发地的滨湖和园小区广场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0xx年2月20日上午9:00,该案顺利开庭,择日宣判。该案是合肥推广“社区律师“以来,首个民事侵权案件。

  四、继续推广

  安徽百大律师事务所、安徽华慧律师事务所积极加入到合肥市司法局、包河区司法局推广的“律师进社区”活动中来,通过自由结对子方式分别入驻滨湖世纪金源社区、滨湖家园社区,为更多的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五、法律援助

  20xx年,全市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包河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主线,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为着力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努力工作,全面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是深入动员。及时召开全区动员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结合工作重点或主题节日,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投入2万元,印制2万余份“包河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指南”和“连心卡”宣传册,发放至维权单位及社区居民,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三是扩大援助范围。将所有申请工伤、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仲裁案件,只要持有失业证、下岗证、再就业优惠证和残疾证、低保证等证件及本异地农民进城务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无力负担律师费用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四是建立困难群体基本信息库。与区残联、工会、低保中心、劳动保障局等单位联动,搜集辖区内特困户、五保户、残疾人、老年人等应援对象的基本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动态资料库,库内潜在受援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将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只要申请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即可当即受理,简化了申请、审批程序。

  五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在区法律援助中心、9个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依托街道司法所在全区近143个村居建立起了法律援助联系点,每个联系点确立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村(居)的`法律援助宣传、掌握辖区法律援助需求、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并培养1065名“法律援助明白人”。形成了由区中心、街镇4工作站、村居联络点组成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体系。

  六是实施“点援制”。区法援中心建立律师信息库,将全区53名执业律师和9个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姓名、执业证号、联系方式、专业擅长等信息在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公示,由受援人在名单中选择承办人。

  七是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在办理法援案件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人民调解职能的优势,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对案情简单的尽量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调解处理,降低受援人的纠纷处理成本。20xx年我区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43件,比去年同期大幅攀升,目前已办结归档256件。区司法局通过听庭、回访、约谈等方式对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受援人满意度颇高,并且没有一起投诉。

  20xx年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中,包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以“拓面、增量、保质、争优”为原则和目标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7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是纳入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一项民生工程,同时也是我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20xx年,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惠民原则,根据《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xx】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xx】24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阜政发【20xx】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民生工作绩效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xx】13号)、阜阳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和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阜政办【20xx】25号)、《阜阳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阜阳市20xx年度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阜司通【20xx】10号】)等文件要求,及时研究出台《太和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太司通【20xx】14号),认真组织、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质量和效果,保障困难群体安居乐业,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项目进展情况

  1.案件办理情况。20xx年,我县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00件,实际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14件,完成率101.27%;今年以来已结案1100件,结案率达98.74%;法律援助案件和质量全面提升,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受理的案件具体类别和数量分别为:刑事案件357件(指定辩护318件),民事案件757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达940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我县财政部门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资金,累计投入达130万元。截止新闻发布会前,实际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资金支出130万元,其中用于发放办案补贴962200元,发放律师值班费用61900元,支付案件评查补贴及法律援助宣传经费275900元。县司法局按照《阜阳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经费实行账户单列,专款专用,并认真履行资金监管职责,严格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率达到100%。

  二、工作实绩

  (一)投入

  1、项目立项。

  (1)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20xx年,为实现太和县法律援助年度目标1100件任务指标,太和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全体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认真学习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xx】24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阜政发【20xx】23号)、《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太政【20xx】10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设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的绩效目标预期案件数量和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2)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20xx年,太和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20xx年度目标任务1100件。为实现应援尽援工作目标,太和县司法局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分解具体绩效指标到县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单位,将项目绩效目标清晰细化。根据《阜阳市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阜司通【20xx】10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和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阜政办【20xx】25号)、安徽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的通知》(皖司办【20xx】63号)、阜阳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阜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财政法【20xx】431号)、《阜阳市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阜司通【20xx】56号)、《太和县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太司行【20xx】29号)等相关法律及规定要求,确定实施法律援助案件事项范围、法律援助对象、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及服务质量标准等,绩效目标清晰,有可衡量的指标值。

  2、资金落实。财政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太和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资金中央、省财政拨款65万,县级财政配套按年初预算批复足额投入65万,共投入法律援助经费130万,及时足额到位,到位率100%。

  (二)过程。

  1、便民服务

  (1)信息化应用工作全面落实。一是严格执行案件受理、审批、指派、接收、结案、归档全流程案序时办理,确保了100%全案全流程应用法律援助综合信息系统。二是认真组织县域内现有的13家律师事务所、7家法律服务所和太和县法律援助执行、太和县公证处、太和司法鉴定所全部开通法律援助店铺,并公开业务范围和主要品牌业务等,方便了群众通过网络获得便捷的法律服务。三是今年以来太和县法律援助处理网约案件9件。为保证网约案件处理的及时性,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每日下班前和上班后坚持浏览网页信息,并及时回复,没有发生因处理安徽法律服务网法律援助预约办理事项不及时被省厅通报的情况。四是在太和县法援中心和政务服务大厅安装了两台自助服务终端,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2)工作站点情况。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公安看守所、法院、检察院分别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法援工作站点制度规范上墙,并安排律师落实值班制度,但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各工作站律师值班工作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20xx年1月以来,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县局安排,进驻太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值班律师发挥积极作用,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效果明显。

  2、组织协调

  (1)行业协作。为推进工作开展,太和县司法局先后与劳动监察部门和公安局、法院就农民工维权工作、与县检察院和法院就轻罪从宽认罪认罚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作用发挥工作开展协调会商,就有关工作达成共识推进了工作开展。今年以来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274案件,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开展后,太和县司法局及时发文转发阜阳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配合县检察院落实轻罪从宽认罪认罚制度,太和县法援中心对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值班时间进行调整,由原来的周三坐班调整为周三、周五两天全天坐班,促进了工作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具结悔过提供法律帮助1027人次,依法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刑事辩护权。

  (2)组织协调。根据市局工作部署和要求,20xx年太和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建设活动,先后制订《太和县司法局“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和《太和县司法局组织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法律援助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太和县“法律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系列品牌建设活动方案,多次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送法进企业”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宣传活动以及太和县20xx年“宪法宣传周”系列主场活动第四届法治书画作品展等活动,并根据阶段性工作开展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法援志愿者先后在太和文庙广场、太和县城关镇、肖口镇马庄村乡村大舞台、太和县税镇镇、太和县双浮镇文化广场等,采取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品、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深入宣传,让法援惠民生覆盖面更广,知晓率更高,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3)宣传培训。活动开展方面,太和县司法局结合党史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宣传节点,把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及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进乡村、公司、企业、商铺、工厂等,通过村(居)微信群、设立宣传台、进村入户暨发放实用性强、深受困难群众喜爱的印有法律援助标语、联络方式的宣传品及资料等形式,集中对法律援助条件、范围、对象、途径等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共开展宣传36场次,发放各类宣传品及资料6万余份,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开展的系列品牌建设宣传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在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方面。利用微信平台转发《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自主组织学习活动。二是先后组织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培训活动。三是利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推进会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规范》业务培训等,通过多种形式、多层次培训活动的开展,法援案件承办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要求,促进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总体提高。

  案例报送工作。一是案例报送方面。今年以来,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引入实习律师新生力量编写法律援助案例,保证了每月按时报送两篇案例。

  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组织力量编写工作信息,坚持每周至少上报信息一篇。在对外宣传方面,太和县法律援助工作信息稿件,被安徽普法网采用2篇,以及阜阳市司法局、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等各级网站(媒体)采用。

  (三)产出

  1、案件进度。结案率方面,截止12月31日,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并审批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14件,当年案件办理结案873件,年度结案率为78.4%,高于案件结案数量占案件审批数量75%以上的要求。

  2、案件结构。

  (1)结构比重方面,今年以来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诉讼类案件804件,占已结法援案件1100件的73.1%,符合占比70%以上的要求。

  (2)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25件,占已结法援案件1100件的84.1%,符合占比60%以上的要求。

  3、案件质量。

  (1)案件监督。在案件质量监督工作中,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综合采取工作措施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受援人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会效益。一是克服疫情防控工作影响,通过积极协调沟通,认真组织专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庭审工作,年度开展旁听庭审7次,收到旁听庭审记录7份,并建立庭审工作台账,认真梳理旁听庭审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促进整改提高。二是建立回访制度,采取委托第三方回访、专人回访、重点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法律援助案件开展受援人满意度回访工作并建立回访工作台账,促进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依法依规执业,维护好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部分群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价,促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质量再提高。

  (2)质量控制。为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巩固和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从加强法律援助卷宗质量评查人员业务培训着手,坚持每月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以质定档,按档定补并编发相关业务通报3次,进一步促进了案卷质量的提升。在市局组织的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中,太和县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良好及以上等次达80%,没有不合格案卷。

  (3)投诉处理。为督查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积极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执业,提高受援人满意度,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投诉制度,一是在法律援助中心大厅醒目位置公开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援助范围、援助条件、工作程序以及投诉地址、电话等;二是建立投诉查处机制,在县局门口设立投诉举报箱,定期开箱收集,建立登记台账。未发现法律援助受援人投诉情况。

  4、资金监管。

  (1)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太和县认真执行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照支出项目,严格审批流程,确保专款专用。今年以来,县财政按照法律援助资金配套要求足额及时投入到位,年度已投入130万,已支出130万元,达到项目资金使用率100%的要求。二是当年案件补贴96.22万元,仅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支出就已占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支出总额的80.06%,超出占比70%以上的要求。三是积极开展经费使用监管工作,年度法律援助各项经费支出项目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支出情况。

  (2)财务监管有效性方面。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落实监管,一是对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实行单列科目、单设台账,收支情况清晰明了,符合相关规定。二是法援中心坚持每月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卷宗同行评估,及时确定、制作个案补贴及律师值班费用等,按照审批流程严格操作,确保了案件补贴等发放的及时性。三是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经费专项检查活动,对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律师值班、案件评查等经费支出项目进行检查、复核,并编发检查通报。经检查,未发现违规情况发生。

  (四)效果

  1、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方面。太和县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精神,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采取指援与点援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让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安徽惠君律师事务所、安徽炎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联天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多次收到受援人赠送的锦旗或花篮表示感谢,法律援助服务和保障民生效果显著。

  (2)可持续影响方面。太和县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按照年度值班安排,坚持前一日提醒到当值律师做好值班准备,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按照“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转发落实,促进工作开展。今年以来,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57件,其中法院通知辩护318件;审查起诉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具结悔过提供法律援助1027人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用发挥明显。

  (3)社会满意度方面。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会满意度,太和县法援中心始终坚持案件办理全流程监督,采取委托第三方回访及随机回访、重点回访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回访制度,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回访,未发现违规情况发生。

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8

  20xx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法律援助工作围绕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加大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积极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现将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如下:

  一、法律援助业务开展情况

  20xx年,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8件,结案274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34件,办结34件;受理民事案件294件,办结240件。涉及农民工171件,妇女104件,未成年人9件,残疾人9件,老年人21件。20xx年解答来信来电咨询2144人/次,宣传2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950份,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150余万元。

  二、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20xx年中心利用布洛陀民俗文化节和各乡镇歌圩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基层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在宣传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十个乡镇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广西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劳务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方面的.咨询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使全县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

  三、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管理,使法律援助沿着规范化的轨道运行

  我中心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援助案件审查、受理办理工作。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六统一”, 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审查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录入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归档法律援助案件,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四、降低门槛,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受援面

  大力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20xx年我中心受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39件,为民工讨薪90余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业务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案件管理还有待加强;三是农民工讨薪案件,尤其是多次上访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这类案件办理难度大,取证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质量。

  (二)加强做好法律援助信息统计上报,按要求对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的运用,对办结的案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法律援助信息系统运行率达100%。

  (三)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加强运用报刊、杂志和网络宣传法律援助力度,年内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宣传总数不少于2篇(次)。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法律援助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四)降低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

  (五)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民政、建设、劳动保障局、妇联、残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妇女维权、职工维权、农民工维权、未成年人维权、老年人维权等法律援助联动,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的合法权益。

  (六)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配合,完善刑事辩护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各环节办理时限,促进案件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七)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和管理,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对工作站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工作站作用。

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9

  20xx年度上半年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关怀支持下,结合本中心的实际工作,紧紧围绕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及工作重点,狠抓落实,围绕进一步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地位和社会影响力,着力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声势,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对20xx年上半年工作重点总结如下:

  一、我中心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实施以及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新法实施,中心从20xx年就开始组织策划,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读本,20xx年进行了普法宣传,组织中心人员、各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开展了新法的宣传推广。20xx年度根据市中心下达的任务,我区20xx年应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0件,上半年年中心在市中心、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调动了全区的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来,(截止至20xx年6月9日止)我区共办理各类案件387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87件,劳动仲裁法律援助案件42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58件,预计到6月底完成法律援助案件450件左右。

  二、20xx年上半年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措施及存在的问题。

  今年20xx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后,明确规定了“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使我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受到了限制,加之因疫情影响,四月份我区仅指派了2个法律援助案件,造成我区案件受理数比例低于其他兄弟县区。对此中心加强了与公检法、劳动仲裁机构的衔接,争取在上半年完成450件。

  上半年金安遭遇疫情,中心全体人员按照要求,参与了疫情防控工作,无人请假和缺席,较好的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为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我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法律援助机构队伍管理、业务管理、行政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制度的贯彻落实融入到具体的日常工作之中。普遍建立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做到岗位职责具体、分工明确,自觉履行管理职责。通过扩大法援范围,依法继续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门槛,将征地拆迁补偿、土地纠纷、环境污染事项、军人军属权益受到侵犯、社会保障、就医、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健全和完善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合理确定中心四名工作人员负责网上指派审批以及案卷登记归档工作,充分调动各律师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办案积极性;充分发挥信息化的牵引作用,实现法律援助系统内部的网上申请与指派以及区法律援助机构向律师事务所、司法所的网上指派案件,完善法律援助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办案质量网上评估等体系,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中同级财政经费的投入、使用与管理情况。20xx年我们核定办理900个案件,但是按照惯例我们是20xx年向区财政部门报20xx年度的经费预算,由于往年省、市都是按照1000元一个案件计算的,所以在20xx年报送20xx年预算时,我们也是按照(900×1000=900000元)今年接到市级和省级通知,案件按照1100元一个案件计算,以900个案件计算,我们就有9万元的缺口资金无法得到解决。另外按照要求,我们除了要完成全年900个案件数并全额发放律师办案补贴外,还要举行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定制宣传品、拍宣传微视频、微动漫、在电视台播放,律师参加值班、代书的费用都没有来源。目前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到账33.66万元,区财政投入了45万元尚未到位。中心目前已支付律师办案支出21.48万元、律师值班费用1.28万元、律师代书费用0.27万元、培训宣传费用5.7万元,计支出28.73万元。总体法律援助经费不足。中心目前采取的方式:

  1、用本单位事业经费垫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相关费用;

  2、采取把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根据办案质量支付案件补贴。对承办人员认真负责、办案效果好的,及时按标准支付补贴;对敷衍马虎、办案效果差,案卷内材料不齐或制作不符合要求、归档不及时的,应限期整改到位,待补齐相关材料后再发放办案补贴,必要时可降低补贴标准。对拒绝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将向市律师协会反映,建议暂缓考核。中心严格按照要求,对待每个领取补贴的案件,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审批制度,领取案件补贴的办案人员,在经过中心从卷宗到网上登记审查合格并归档后,由中心主任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发放补贴经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发放办案补贴经费的方法,力图节约经费和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

  中心在完成日常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努力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加强宣传力度、扩大法援影响,做到应援尽援。中心在辖区内各律师所和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受援面。目前,全区共建立乡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44个,并分别已在区妇联、残联、工会、检察院、法院、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各乡镇、各律师事务所设立了工作站、确保有标牌,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明确工作站职责,发挥功能作用。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接待窗口,有专职律师接待咨询,在值班期间,负责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接听和法律咨询解答以及登记,保障热线的畅通无阻。还分别在法院、检察院设立了咨询台,派遣专业律师接待咨询。今后,我中心还将与多单位联动,设立更多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法律援助联动机制大格局,切实把我区法律援助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目前这项举措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中心还切实加强中心律师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全面提高执业律师的综合素质;中心执业律师整体综合素质的提高是中心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中心将采取培训的方式,努力提高中心全体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使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0xx年度下半年工作计划

  1.根据金安区的实际情况,就新形势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进行细致规划;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的进一步支持,提高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地位的认识。

  2.以巩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成果为基础,推动在更广泛的领域服务困难群众

  3.继续推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扩大补充事项范围,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覆盖范围。

  4.加快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以实现法律援助服务设施便利化为目标,抓住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的有利契机,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便民窗口规范化建设,普遍在临街、一层方便人员往来的地点设立接待场所,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完善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设施,力求适应接待群众等工作需求,满足各流程业务处理需求。

  5.总结各地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经验。学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和扩大好的经验成果,努力提高我区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水平。

  6.注重从源头上做好维护困难群众权益的工作。加强舆情分析工作,提高舆情分析工作的时效性和成果质量,发挥中心律师、社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矛盾化解的实际作用。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集体研究讨论制度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事件等重大紧急事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介入信访案件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信访工作的有效衔接,运用法律援助依法参与处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7.借助司法行政资源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坚持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融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过程中,注重在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宣传法律援助,以司法行政系统资源推进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创新,发挥职能优势,形成系统合力,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8.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投入力度。继续推动政府将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随当地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的增加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的增长保持动态增长。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资金优势,多渠道筹集法律援助资金。

  9.继续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及内控机制,加强经费收支和财务管理;严格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支出项目和范围,严格按标准发放办案补贴,切实提高办案经费在法律援助经费支出总额中的比例,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对经费使用实行动态监控,建立经费使用监督检查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强化责任追究,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10、中心在保证法援工作任务完成的基础上,组织全中心人员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和政府临时交办的工作,信访接待工作,政务大厅值班工作。

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10

  20xx年上半年,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以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为契机,助力“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为重点,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和服务水平,推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13件,办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882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4022人次。

  一是紧抓刑事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工作。着力构建覆盖刑事诉讼全阶段的援助机制,进一步缩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时间,绝大部分案件做到当日受理、审查、指派。加强和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对认罪认罚的法律帮助值班实行固定排班和临时预约相结合的方式,着力解决律师资源紧张和需求量大之间的矛盾。同时联合市检察院探索开展认罪认罚一件事数字化建设工作,依托政法一体化平台,通过统一的电子端口,在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中,实现与检察部门间简便高效的值班律师预约、审批指派、检律协商、线上阅卷、认罪认罚具结、归档、数据统计等,促进值班律师有效履职、履职留痕,提升检律协商具结效率,进而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效率价值。目前该项工作已经进入立项阶段。

  二是做好民生行政领域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做好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低收入人群等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为重点的法律援助服务。持续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品牌活动,共组织全市各基层司法所开展农民工讨薪、新兵无忧进军营、优化营商环境、情暖半边天、与你童行、走进共享社幸福里等宣传活动40场。及时办理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讨薪救助绿色通道”转办件5件,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回应。融入大救助践行共同富裕,积极整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工作,为受援人提供包括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远程视频会见、和律师公益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

  三是丰富援调结合工作模式。由法律援助中心牵头,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4月6日出台《关于建立工伤案件“速调速援速裁”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效率机制,全程贯彻“以调为先、仲裁断后、全程援助”,实现工伤案件快速化解。5月20日,援助中心在石帆街道组织了首场“援调结合”业务培训会,并将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纳入下半年全市调解员业务培训课程安排中,建立一支懂调解懂援助的调解员队伍,使基层案件能够迅速进入援助通道。同时成立由15名援助律师和仲裁员组成的业务交流群,推动工伤案件专门团队专办。目前不仅工伤案件,大部分劳动争议案件“调援裁”流转都很顺畅。

  四是优化办理及便民举措。依托枫桥司法所和——司法所建设,着重加强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基层站点及时收集群众法律需求信息、进行援助申请基层代办的`作用,构建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工作网络。以“万人双评议”为抓手,着力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大力推行容缺受理、全域通办、代办申请、上门服务、电话预约、代书服务等便民举措,健全和落实经济困难承诺制。今年共办理容缺受理6件、代办申请11件、上门服务5人次,电5话预约25件,提供代书撰写和辅导100余人次。

  五是紧抓咨询和援助质量工作。通过每周四分管领导或科室工作人员下沉窗口,局政治处不定期暗访窗口、回访当事人、抽查电话录音,加大对法律咨询的抽查力度,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实施“五位一体”质量监管体系,综合运用网上监控、庭审旁听、法官意见征询、满意度评价、结案审核等措施,加强全过程监管。今年共听庭11件,交叉评估案件238件,为群众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服务。

  六是打造专业服务队伍。重点抓好值班队伍建设,严格法律援助值班律师选拔机制,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进行一年一选拔,优进劣出。通过培训、讨论、互学等措施,提高律师业务水平。基于今年疫情原因,集体培训以线上为主,上半年针对发现的问题对《法律援助工作指南》进行三次更新,及时就更新内容进行线上培训。同时对新援助律师开展2次小班制线下培训。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异化补贴发放机制,对律师案件进行评估打分,根据评估分发放补贴。

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11

  一、项目进展情况

  20xx年全市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80件。截止6月30日,全市共审批案件3457件,完成率达59.80%,办结案件2318件,结案率达67.05%,经费投入计划数635.80万元,已投入444.86万,经费投入率69.96%,已支出229.28万元,其中,办案补贴212.46万元,宣传培训等费用支出16.82万元,经费使用率达51.53%,办案补贴发放占比达92.66%。

  二、工作举措

  1.持续推进法律援助品牌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宣传活动围绕省厅、市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努力打造好“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等品牌,在做好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上,带动整体法律援助服务效果的提升。

  2.多角度监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组织学习省厅关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的7个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出台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审视以往案件质量管理工作,以高标准严要求对待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综合采用旁听庭审、征询办案意见、案卷检查、回访受援群众等措施,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通过设立投诉电话、公布电子邮箱等强化外部监督,明确投诉范围和处理程序,规范投诉处理工作,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探索实行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机制,促进案件的质量的提升。

  3.组织开展20xx年度上半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由各县区法援中心主任、执业5年以上热心于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律师、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分组异地互评方式进行。评查严格按照司法部颁发的`《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执行,对照评查标准逐项进行测评,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评定。并将案卷评查结果进行通报。

  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依托三八妇女维权月、学雷锋服务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四月民生工程宣传月等宣传节点,开展上集市、进乡村、进农户、上街头、进企业等形式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与农民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提升了农民工知法用法的能力。线上线下多维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度,全力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力,组织召开六安市法律援助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4.加强对涉及民生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对于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人身伤害请求损害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国家赔偿;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请求诉讼代理等与公民基本生存或生活条件密切相关确实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民生方面的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及时立案、报批,及时安排法律工作者给予办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涉及到在册贫困户和农民工事件,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为县重点工作开展提供力所能及的业务支持。

  三、存在问题

  1.经费投入率并未达到100%,经费使用率有待提高。

  2.虽然案件审批已达到序时进度,但并未完成年度任务,案件结案率偏低,各县区结案数不均衡。

  3.案件质量需要进一步管理提高。

  4.宣传推广力度有待加强,信息及案例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典型案例需加强报道。

  四、下一步打算

  1.围绕省厅、市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努力打造好“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等品牌,以此在做好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上,带动整体法律援助服务效果的提升。

  2.下半年宣传工作需要大力宣传法律援助专项服务品牌,充分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和特定纪念日开展宣传工作。

  5.与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援助经费检查,重点对各法律援助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使用率、使用比例)等进行检查,通报检查结果。

  6.下半年度案件质量检查和优秀案例评选,11月份由市中心组织牵头,对全市20xx年1月以来报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同时评选出十佳优秀案例,评查结果纳入年终考评。

  7.准备年度收官以及考评准备工作,按照惯例和要求,每年11月全年案件任务数要100%完成,经费要100%使用,这项“双百”任务每年年底都要不停地敦促,同时要求各县区上报年度考评资料,组织第三方考评,向民生办报告考评结果。

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12

  2018年,我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全年的中心工作任务,结合全县开展的“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落实,推进区政府“三部规章”各项制度指标体系的贯彻执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和权限、责任法定化,抓紧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着力做好政府法制各项工作,为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现将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19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开展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区、市、县关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一是全面贯彻自治区政府“三部规章”推进实施。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三部规章”内容的宣传实施活动。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县政府及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传达学习了区政府出台的“三部规章”;成立了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工作小组,抓好有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组织、协调、推进、贯彻落实工作;制定了《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建设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等“三部规章”实施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分值确定为5分纳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是积极参与全县重大政策的研究和讨论审定工作,积极参加政府常委会和各类会议,提出合理、合法意见,预防政府重大决定和决策失误的行为发生,规范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起草制定了《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盐政发〔2018〕119号)。

  (二)推进政府职能、责任法定化,推进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按照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建立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办于8月份开始牵头组织开展建立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制度的工作,按照工作部署,制定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建立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盐政办发〔2018〕89号),对我县建立政府及其部门责任清单工作进行部署,确立了全县责任清单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编制了《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指南》。并分别于9月17日、28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动员部署会和责任清单培训班,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及政府组成部门共42个部门110名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我县责任清单工作目前正在有序开展。

  (三)做好政府职能改革的相关法律服务工作。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发挥法制工作职能,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是积极参加全县涉及土地、草原地界、住房、医疗保障、招商引资等重大经济合同等法律审查工作。现已完成了《XX区县人民政府与晶澳太阳能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投资合同书》等11件重大合同文本的法律文件审查。二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自身建设,当好参谋顾问。进一步加强法制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起草完成《关于县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18〕118号)。

  (四)严把全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执行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强化审查职能,把好审查程序关,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确保全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使行政行为的科学性、合法性。今年,共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按照规定程序向XX市政府备案5件。

  (五)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水平,化解行政争议和行政案件。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针对房屋征收、草原、地界纠纷等案件,先须通过现场勘查、协调、调解等方式进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妥善处理行政争议。二是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审理工作。7月份,对全办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培训,提高行政应诉工作和行政复议能力。积极指导县农牧局、住建局、国土局、高沙窝镇等单位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讨论,具体指导案件的办理,切实提高部门行政案件的依法办理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能力。三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化解行政争议。按照“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创新审理方式,为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供更多的方便,最大限度地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充分利用行政复议渠道,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今年调解处理4件地界纠纷案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维持3件。

  (六)强化执法行为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监督工作。适时履行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对行政执法部门适用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和适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县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盐政发〔2018〕120号),二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今年上半年已完成了2018年度全县259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审验工作;6月中旬举办了2018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两期培训班。全县24个行政执法单位的259名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现232人领取了行政执法证件,上岗执法。

  (七)积极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公信力。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办结合实际,于7月中旬及时制定下发了《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盐政办发〔2018〕92号),对全县2018年政府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和责任部门,进行了明确分工和责任落实。截止目前,我县61个部门在政府门户网上主动公开各类重点政府信息累计563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专栏公开信息800余条。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了年度全县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

  二、存在问题

  一是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还缺乏有力的工作措施。二是全县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依法行政的宣传和工作氛围仍需进一步营造;三是县政府法制机构力量严重不足,机构、人员现状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工作不相适应,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进程与领导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四是全县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和素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优化。这些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应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2019年的工作安排

  (一)围绕全县工作大局,重点抓好为改革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工作。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做好涉及土地、房屋征收、草原地界住房、医疗保障、招商引资等重大经济合同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继续抓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组织推进工作。按照区、市政府和我县的规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牵头任务的推进落实。以建立法治政府考评办法、考核细则为抓手,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等“三部规章”实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全力推进全县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加强监督,全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全面落实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制度,重点做好编制政府责任清单集中编制工作,按程序提请县人民政府审定,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政府各部门责任清单公布工作。

  (三)继续抓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工作。坚持制定发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须经有件必审,有件必备的规定程序,履行好事前监督职能,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合法、准确的依据,为发展县域经济提供有利的法制依据。

  (四)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案件应诉讼工作。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全面推行简易程序,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为契机,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提高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继续推进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和建立工作。积极培养建立公职律师队伍和全县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建立健全完善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制定出台《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及其相关管理办法,力争在3年内形成覆盖全县政府及其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办)、政府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网络,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建设。

  (六)加强全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执法证件网络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工作,适时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执法部门执法水平,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13

  合肥市蜀山区位于合肥市的西南部,辖11个镇、街、园,弱势群体人数较多,法律援助需求也有所增加,法律援助任务极其繁重。中心在省厅、市局的领导和关怀下,在区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以服务大局为核心,以从严管理为保证,努力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为贫弱群众撑起一片蓝天。

  一、领导重视,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用力保障。

  针对法律援助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在区司法局的大力争取下,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财政对法律援助经费逐年增加,今年比去年增加了三万元,为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供了有力的工作保障,促进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区司法局在办公条件的改善上也给予了法律援助中心大力支持,将法律援助接待室设在人流量大、交通便利的三里庵旺城大厦,办公室宽敞、明亮、整洁,方便了当事人上门咨询和申请援助。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法律援助形象。

  中心健全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上墙公示。这些制度包括: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法律援助工作职责、法律援助接待工作规范用语、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等。

  中心为了方便群众,印制并发放了《法律援助工作流程表》和《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证据、材料表》,使群众对于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一目了然。

  中心十分注重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实行案件回访跟踪调查制度和案件投诉登记调查制度,每办结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都主动征求受援人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了群众普遍欢迎,达到了群众非常满意,到目前为止,区司法局没有接到一起投诉。中心还参加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评比,通过评比活动提高办案的质量。

  三、做好咨询接待和援助案件的办理,并将专项活动与常态工作有机结合。

  中心安排专门接待人员接待来电来人咨询,工作人员在接待时认真诚恳,热情周到,文明礼貌,耐心细致,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正确地解答群众的疑问。

  中心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专项法律活动,先后参加了“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综治宣传月”、“婚姻家庭法律宣传月”“

  12.4普法宣传日”等活动,通过散发宣传资料、讲解法律知识等途径,向群众宣传法律,加强群众的法制观念。

  与此同时,中心坚持将农民工维权工作纳入工作常态,在日常的工作中为农民工提供快捷方便、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一起农民工维权案件,经过了两年多的艰辛努力,历经劳动争议仲裁、一审、二审,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为受援人争取了最大的利益。从六安来合肥打工的农民工梁志海,在工作的第七天,因顶管土方塌方造成脊椎骨折,用人单位省水利建筑安装总公司在支付了第一次住 院医疗费用后就不再管他了。中心了解到梁志海家庭困难、急需治疗,当即为他开辟了“绿色通道”。承办律师认真研究了案情,认为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按雇佣关系处理,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走这条路对律师来说比较省事,但是估计梁志海最终只能得到三、四万元的赔偿;另一条路是申请工伤鉴定,虽然这是一条环节众多、耗费时间的维权之路,但是却能更好地维护梁志海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援助中心不畏艰难,不怕麻烦,陪着梁志海走上了旷日持久的维权之路。由于用人单位否认与梁志海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梁志海既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卡、出入证、工资条、工作服等相关凭证来证明,承办律师多方调查取证,终于取得了关键性的证据,最终帮助梁志海赢得了这场官司。这起具有典型意义的农民工维权案例相继被《安徽法制报》、《安徽工人报》、《合肥晚报》、省司法厅网站、市司法局网站、《市法律援助简报》等媒体报道宣传。

  四、构筑多方位的法律援助平台。

  中心进一步加强了各镇、街、园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为社区群众提供贴心法律服务;并且在各社居委和一些驻地大单位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及时通报弱势群体的情况,以便更好地为社区服务,为百姓服务,形成法律援助的新格局和新网络。

  中心不仅与区残联、区老龄委、区妇联等部门形成了联动,还分别与区工会、团区委、区老龄委、区妇联联合成立了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法 律援助工作站,并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机构设置、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加强。

  五、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中心继续为残疾人开辟“无障碍通道”,为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并安排专人值班。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和省厅、市局的有关精神,对农民工追讨工资、要求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申请手续,一律不审查经济状况而直接予以受理。

  中心建立了预约上门服务,方便了行动不便又急需法律帮助的“老、弱、病、残”特殊人群,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中心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适度适当地降低门槛,争取实现“门槛”内的全覆盖,做到应援尽援。

  六、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社会氛围。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要让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众了解、关心、接受和支持它,关键在于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中心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大力宣传,初步形成了固定性、针对性、经常性和特色性等特点。除了经常举办“法律进社区”、“广场送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中心还建立并加强了与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将典型案例及时报送媒体,通过新闻报道来提升法律援助的群众知晓率。

  今年以来,中心接待法律援助咨询七百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9件,多次参与广场法制宣传活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法律援助的指导思想和重要任务,进一步 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迎难赶上,奋力拼搏,为法律援助事业奉献光和热。

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14

  新安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各项业务工作,做到应援尽援,实现了法律援助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为维护新安的社会稳定,创建和谐新安、平安新安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党委政府重视,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民生工程。

  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法律援助能够从源头上预防产生不稳定因素,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具有既改善民生、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双重作用。我们向县委县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将法律援助工作列为全县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年度财政预算提高至3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我们大力改善法律援助的办公条件,20xx年10月将法律援助中心从原来的老城旧址搬迁至新城繁华地段办公,由于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办公面积偏小,对照省标准化接待室建设标准还有差距。20xx年11月, 局领导在县城繁华路段重新选择两间临街门面房,面积80余平方,严格按照省标准化接待室建设要求落实。又为法律援助中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照相机、录音笔、电话等办公设备,新充实1名工作人员,帮助解决了人员经费等实际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开展。

  二、开展规范化建设,不断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一是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的全覆盖。在全县13个乡镇、产业集聚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96个行政村,村村聘任法律援助联络员;在工、青、妇、残、军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二是在县城繁华地段建立了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接待室,接待室设置了公示栏,摆放了饮水机和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等便民服务设施,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人员统一挂牌上岗,实现了接待规范。

  三是推行律师值班制度。在县法院、县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指导、代理或其他法律服务。四是建立了法律援助舆情分析、非诉讼案件限时办结、疑难案件集体讨论、重大事项报告、案件回访、案卷质量评查等制度,实行了法律援助办案流程网络化管理,实现了对法律援助各个环节的实时掌控。

  三、落实便民措施,确保法律援助便捷高效。

  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建立了农民工维权“快速通道”对农民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减少审查步骤,快速启动援助程序,实现当事人申请“零等待”。

  四、加强培训和督查,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质量。

  为了把法律援助工作做实做好,我们每年定期专门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进行了以《法律援助条例》、常用法律法规、执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业务知识技能培训,提高了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同时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进行月督查、月小结、月通报,保证各工作站在及时完成法律援助任务的同时,要强化服务质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20xx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8件,接待咨询3085人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4次。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一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利用农村集会日和节假日,通过设立咨询台、巡回展出宣传版面、入户走访、上门受理申请、回访受援人等形式,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方便群众了解和选择法律援助服务。在今年的“三八”节、“八一”建军节以及新兵入伍以后,在县新城繁华路段,走进军营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并义务解答咨询。

  二是实施“法律援助亮化工程”,按照方便群众、喜闻乐见、点面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实现“四个一”,即:实现每个社区制作一个法律援助宣传栏,每个行政村制作一条法律援助墙体标语,每个乡镇制作一条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农村每户居民有一张法律援助宣传单。目前这一工作目标已基本实现。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法律援助是党委政府便民、惠民的实事,事关民生,责任重大。我们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扣目标,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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