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时间:2025-06-01 23:02:57 热门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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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与描述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学习和工作情况,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总结要注意有什么内容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1

  根据兴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的通知,在区食药监局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所坚持贯彻落实文件要求,通过辖区内食用植物油小作坊大检查,进一步规范我所辖区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秩序,督促食用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食用食物油食品安全,现将专项检查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本次专项检查我所对辖区内18家持《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2家有《营业执照》无《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食用食物油小作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及食品安全抽样,重点针对小作坊生产加工场所、设施设备情况、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人员要求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次专项检查,食品安全抽样12家,共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车次,现场书写检查表20张,发放《广西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告知卡》告知卡2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1本,宣传资料21份。

  二、重点工作内容及存在的问题

  1、食用植物油小作坊生产与加工场所

  我所辖区内的21家食用食物油小作坊生产与加工厂场所基本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要求,经营场所内都能与有害场所及污染源局里25米范围内,生产经营场所都能保证整洁、卫生;大部分食用植物油小作坊都能做到良好的防鼠、蚊、蝇、昆虫等措施,小部分由于条件环境简陋,成品油未做到离地隔墙,执法人员已现场督促其整改。

  2、食用植物油小作坊设施设备

  我所辖区内食用植物油小作坊所使用的加工设备和器具都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执照,都能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原材料区、成品区、生产加工间,20家食用食物油小作坊所使用的基本是白色塑料桶,大部分不能提供器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我所辖区内只有1家食用植物油小作坊(来宾市兴宾区涌益油坊)有原油精炼设备,但是不能正常使用,具体原因不详。

  3、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

  我所辖区内20家食用食物油小作坊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生产使用的工具能做到生熟分开,有1家食用植物油小作坊工作人员健康证已过期,执法人员已现场督促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

  4、人员要求

  我所辖区内20家食用食物油小作坊管理人员小部分食品安全知识淡薄,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执法人员已现场发放《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并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工作。部分小作坊未建立食品原材料进货查验及产品销售台账,执法人员已现场指导并督促改正。

  三、整改措施

  针对此次检查所发现的问题,我所打算:

  一是通过发放《食品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及12331投诉举报宣传资料加强食品安全意识。

  二是我所计划近期内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进行系统的.培训,不断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职业道德,进一步形成人人关心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是通过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及随机抽样送检,确保食用植物油的质量安全,坚决查处不合格的食用食物油,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下一步,我所执法人员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督促辖区内食用食物油小作坊负责人守法经营,切实解决问题,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人,防止食品安全问题发生,杜绝食品隐患,推动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整体水平提升。

  城东街道办事处食药监所

  20xx年10月12日

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

  根据兴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的通知》,在区食药监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本所积极贯彻执行文件要求,并通过对辖区内食用植物油小作坊的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所辖区食用植物油的生产经营秩序。我们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起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食用植物油食品的安全。以下是我们对专项检查工作的总结:

  1.强化监督执法:本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食用植物油行业的整治工作。我们加大力度对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进行抽检和日常监管,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宣传教育: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向食用植物油从业人员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性,以遏制食用植物油领域的违法行为。

  3. 加强监管措施:本所建立了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单位的台账,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同时,我们积极推行追溯制度,加强对食用植物油的来源和销售环节的监管,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4. 打击违法行为:针对发现的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我们坚决采取惩罚措施,并及时公开曝光,以警示其他经营者,维护食品市场的良好秩序。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我所在辖区内的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食品安全得到了切实保障。但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食用植物油领域的问题仍然存在,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持续改进工作方法,确保食用植物油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在本次专项检查中,我针对我所负责的辖区内18家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食用食物油小作坊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样工作。其中发现有2家持有《营业执照》却没有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我们重点关注了小作坊的生产加工场所、设施设备情况、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以及人员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在本次专项检查中,我们共进行了12家小作坊的食品安全抽样工作,并出动了14名执法人员和12辆执法车辆。现场书写了20张检查表,还发放了2张《广西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告知卡》和21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同时还宣传了食品安全的相关资料,共发放了21份。提示:如需进一步修改,请继续提问。

  二、重点工作内容及存在的问题

  1、食用植物油小作坊生产与加工场所

  我所辖区内的.21家食用食物油小作坊生产与加工厂场所基本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要求,经营场所内都能与有害场所及污染源局里25米范围内,生产经营场所都能保证整洁、卫生;大部分食用植物油小作坊都能做到良好的防鼠、蚊、蝇、昆虫等措施。

  2、食用植物油小作坊设施设备

  我所辖区内食用植物油小作坊所使用的加工设备和器具都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执照,都能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原材料区、成品区、生产加工间,20家食用食物油小作坊所使用的基本是白色塑料桶,大部分不能提供器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我所辖区内只有1家食用植物油小作坊(来宾市兴宾区涌益油坊)有原油精炼设备,但是不能正常使用,具体原因不详。

  3、 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

  我所辖的区域内有20家食用植物油小作坊,这些作坊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都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这些作坊严格遵守生熟分开的原则,确保生产使用的工具不会混用。然而,有一家食用植物油小作坊的一名员工的健康证已经过期了。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已经在现场督促该工作人员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健康证的更新手续。

  4、 人员要求

  我所辖区内的20家食用食物油小作坊管理人员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相对薄弱,未能充分履行作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为此,执法人员已经赴现场发放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并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和指导工作。其中一部分小作坊尚未建立起食品原材料进货查验以及产品销售台账,执法人员已经现场提供指导,并督促他们进行改正。

  三、 整改措施

  针对此次检查所发现的问题,我所打算一是 通过发放《食品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及12331投诉举报宣传资料加强食品安全意识;二是我所计划近期内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进行系统的培训,不断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职业道德,进一步形成人人关心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三是通过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及随机抽样送检,确保食用植物油的质量安全,坚决查处不合格的食用食物油,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下一步,我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对辖区内食用食物油小作坊负责人进行督促,确保他们合法经营,切实解决问题。作为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人,我们要防止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杜绝食品隐患,并推动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整体水平的提升。

  xx街道办事处食药监所

  20xx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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