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自查工作总结

时间:2023-11-01 08:05:48 热门总结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税务风险自查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书面材料,写总结有利于我们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提高,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税务风险自查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税务风险自查工作总结

税务风险自查工作总结1

  根据税务机关的调查研究,我们认识到当前企业税务风险的严重性,对此企业必须加强税务风险管理。尽管大企业也在不同程度的、以不同方式地落实“指引”,但从执行税收政策的实际情况看,由于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尚不成熟,企业管理人员对其重视程度不够,导致管理工作的存在问题,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建设的紧迫性已经凸显,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中石油、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华能集团、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华为、五矿集团和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集团,由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和稽查部门合作开展全流程税收风险管理工作。

  一、概述大企业税务风险

  (一)大企业税务风险的基本概念

  税务风险指的是,企业在经济活动相关涉税活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税务机构以及企业单位对这一不确定的认识和判断。因为大企业自身的涉税行为受到多方面的影响,比如自身行为不当,税务制度的改变等,导致相关部门无法及时、准确的根据国家税务制度要求最终自身财产遭受损失、企业名誉受损、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等的风险。大企业是我国税收重要来源,在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方便进行税务管理,我国税务部门通过列名的方式对大企业进行确定。现阶段,国内的定点联系大企业已经确定了45家,每年国家税收的两成来自这些企业。

  (二)大企业税务风险的主要特征

  国内对于大企业的划分标准为:同时满足销售额3亿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及以上,从业人员20xx人及以上。而国际上通常使用下面五项标准进行衡量:创业核心技术;规模经济;供应链管理能力;品牌价值;资源垄断。大企业自身的组织结构庞杂,经营内容复杂,多元化企业甚至会存在跨行业、跨区域的情况,涉税事务繁重,税务管理工作非常困难。同时也因为大企业业务重大,所以一旦被查出违法税务行,相应的税务金额处罚也是非常沉重的。更为严重的会挫伤企业的信誉,同时极易给企业引起各种经济危机。对企业的发展形成严重的影响,对于其宏观经济的运行造成重大的影响。

  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为内控制度中一项关键性内容,是大企业进行税务防范工作而制定的一套税务风险管理规范制度。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实施高效的税务管理工作,也是企业税务防范当中采取一项非常有效的手段。具体体现在,大企业董事会等机构及其成员一同参与实施,主要是为了合理的保障企业在有效的防范自身税务风险的前提下,创造更高的税务价值,进而制定完善的流程和规范。

  二、我国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制度不够完善

  在国内,税务管理进步相对较晚,相关理论尚不健全,实践经验较为缺乏,直至今天,依然没有制定一套相对完善的税务法律对大企业税务内控工作进行合理的指导。现阶段,我国的征管法等相关税务法律制度在大企业税务风险控制等方面设立相应的要求和规定,同时也缺乏较为详细的税务控制鼓励措施。我国税务总局颁发的税务风险管理规范性文件,主要起到一定的指导和引导作用,不具有相应的强制性。

  (二)缺乏系统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组织结构

  大企业自身的部门机构设置相对混乱,岗位职责不明确。比如部分单位在税务风险内控方面设置了专门机构,部分企业设立了风险控制机构,一些企业则同时设立了两个部门。此外,有关税务风险防控责任,部分企业落实在自身的风险内控部门,而一些企业则分配到自身的财务部门中,有的企业税务风险是内审部门在负责,和其他单位的联系不足,全局统筹不到位,使得大企业的税务风险防范效能下降。

  (三)大企业税务风险评估工作不到位

  企业没有建立较为高效的风险评估机制,税务风险评估工作较为形式化。同时税务单位通过风险评估信息反馈可以对企业的税务防范工作进行一定的指导。税务机关的工作能力受到税务人员、税务信息化程度、涉税信息等多项因素的影响,如果税务人员素质较差,税务管理信息化程度较低等情况下,税务机关难以对大企业自身的涉税风险进行系统、有效的识别,所制定的风险评估报告的指导性不高,此外风险评估反馈不及时,对于大企业的风险防范进行合理的指导。

  (四)税务风险管理的执行力不足

  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不到位,具体的管理工作较为混乱,加之部分人员素质不高,导致工作执行力度严重欠缺。同时大企业组织结构复杂,相关的经营项目繁多,信息化程度较高,技术组织管理能力均较强,基层税务人员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消耗在整理资料、税额催缴、日常巡检等工作上,无法抽出充足的时间组织纳税评估、税务风险分析等风险排查工作,使得精细化管理无法得到落实。

  (五)缺乏有效的监督及风险管控效果评价工作机制

  很多大企业对于自身的税务风险没有正确的认识,税务风险管理不到位,更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导致风险管理工作较为混乱,风险管理效果并不理想。此外,对于风险管理和控制效果没有进行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价,缺乏相应的评价工作机制,风险管控不到位企业难以认识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项问题,无法及时的优化和完善自身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

  三、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应对措施

  (一)完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

  大企业要想建立健全自身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以及制度,需要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虽然在大企业税务风险机制方面,国家法律依然处于空白状态,国家税务总局目前已经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各个方面应当努力学习相关指导合规程,可以结合相关指导和规程制定符合本企业具体的情况的税务管理基本制度。同时税务部门也必须加快大企业税务风险法律建设工作,需要尽快针对税务风险内控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将其划入我国法律法规中。由此大企业在组织自身的税务风险可以严格按照法律进行,税务部门在进行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也有明确的执法依据。

  (二)构建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确定管理职责权限

  应当率先从人员方面着手做起,提升领导层的税务风险观念,同时将这一风险意识融入企业的运营当中,企业各个分支结构设置相应的部门,聘请素质过硬的人才负责税务工作,参与税务决策分析、外部信息税务影响分析、税务核算等工作,切实遵循岗位分离原则,防止出现税务人员兼任的情况。此外应当确定完善的税务风险管控机制,和企业其他内控制度有机融合,确保在税务政策落实、外部经济环境变动充分分析税务风险问题,确定完备的工作流程,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同时通过研究制定科学的建议,一旦发生税务风险可以快速进行应对,减少为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

  (三)制定科学的风险预估办法

  大企业进行税务风险管理当中,采取科学的合理风险预估方法。对企业涉税活动中面临的税务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同时将评估结果及时的反馈给企业的管理层、决策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企业相关部门以及人员可以结合相关可以根据反馈信息制定科学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有效的控制风险,降低企业税负压力。

  (四)强化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执行的监督与效果评价机制

  对于企业自身的税务风险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保障风险管理的全面落实。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安排专门的人员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管理工作中,工作态度不佳,执行力度不足等问题及时予以提醒或警告,促使其及时修改和整顿。同时建立较为合理的效果评价机制,对自身的风险管理效果进行合理的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的进行改正和优化。

  (五)构建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激励机制

  为了促进税务风险管理加强,应当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针对税务风险控制效果良好的部门,予以一定的奖励,对于风险管理工作混乱,态度不端正等进行相应的惩罚。由此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鼓励,由此实现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升。

  四、结束语

  综上,在国民经济中,大企业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同时由于大企业经营范围庞大,经营业务复杂,涉税事务繁重,税务风险管理工作负担较大,企业必须重视对自身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视。深入的研究税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探究相应的解决措施,提高税务风险管理效率提高。

税务风险自查工作总结2

  一、审计式税务稽查与传统税务稽查

  传统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以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情况进行的监督、审查制度;而审计式稽查借鉴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和流程,有模板可循,按照规定格式行动,更加程序化。

  审计式税务稽查查前调取数据详尽分析,发现疑点,准备充分;而传统稽查选案往往没有如此详尽的查前分析评判,随意性较强。

  审计式税务稽查后必须给企业提供纳税建议,而传统稽查只管追补流失的税款,疏于纳税服务。

  审计式稽查各税统查,各生产经营环节统查,数据建模,内查外调,工作量较大。查前预警阶段下达自查提纲,让纳税人自查,鼓励引进社会中介帮助自查,自查从宽,检查从严,检查之前制作检查计划书,确定检查人员、检查方法、结案时间,结案时间到了仍未查结的,经稽查局长批准,可以延期。进户后先行告知纳税人检查内容、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纪律、举报电话等,纳税人明确自身权利义务。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审计方要取得被审单位管理当局申明书,明确被审单位管理当局责任和义务,审计式税务稽查也要取得查前承诺,向被查企业送达企业承诺书,要求企业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否则将依法负有法律责任。检查过程重延伸式、解剖式稽查,资料、凭证、协议、合同、物资流与现金流、发票与货物等详细检查,各税种统查;而传统稽查往往是蜻蜓点水,虎头蛇尾,通常包括查前准备、实施检查、分析定案、审批、送达执行、立卷归档等六个环节。定案是税务稽查的终结性工作。在定案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经审批后,即可送达当事人执行。

  针对对象不同,审计式稽查工作周期长,工作量大,所以只针对大中型企业,小企业就没必要搞审计式稽查了。

  传统税务稽查的具体方法,主要有复核、对账、调查、审阅、盘点、比较分析。基本方法主要有全查法与抽查法,顺查法与逆查法,现场检查法与调账检查法,比较分析与控制计算法,而审计式税务稽查丰富了稽查的程序和手段,引入三大程序,即风险评估程序、符合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根据需要单独或综合运用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分析性程序等。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完善,以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为基础的抽样技术在税务稽查中的应用成为可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推广使联网数据稽查成为可能。

  二、税务稽查员稽查企业纳税事项和注册会计师审计企业账目

  税务稽查员稽查企业纳税事项以前也是手工为主,对象是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现在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都是纳税事项证据的来源,大部分企业的会计处理已经实现信息化,无论是稽查企业纳税事项还是注册会计师会计报表审计,必须在计划和执行时对企业信息技术进行全面考虑。信息系统的使用,给企业的管理和会计核算程序带来很多重要的变化,数据存储截止、存取方式以及处理程序影响到稽查的线索,在信息技术环境下,必须基于系统的数据来源及处理过程考虑数据准确性以支持相关结论。国家“金税”工程的设计和完善应该借鉴和联系“金审”工程,审计机关用得较好的AO20xx(现场审计系统)完全可以类似地用于审计式税务稽查。加强对稽查人员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培训,借鉴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常用的审计软件,和软件公司合作开发适用于税务稽查的软件,完善和升级“金税系统”。我国审计署“十二五”规划中有“加大对国家信息化建设情况的审计力度,建立和完善电子审计体系”。笔者认为,“创新审计方法的信息化实现方式”依然会是发展趋势。

  税务稽查主要环节有选案、检查、审计和执行。选案时难免有人为偏好,不同的检查组,在检查环节对相同的企业,检查的结果可能大相径庭。在审理环节如果检查不全面,审理也就无法全面,因此检查人员与审理人员意见往往一致,形不成有效制约制衡机制。执行环节检查结束前,检查人员可以将发现的税收违法事实和依据告知被查对象;必要时,可以向被查对象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其在限期内书面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被查对象口头说明的,检查人员应当制作笔录,由当事人签章。

  注册会计师会计报表审计是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准则要求的,典型的像审计工作底稿三级甚至更多级的复核制度,重视审计服务作用,把握成果转化是关键。

  税务稽查部门向被查对象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稽查之前制作检查计划书,类似于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稽查过程中形成稽查工作底稿,记载稽查过程、方法、线索、证据、处理意见等,整理汇总后制作《税务稽查报告》,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在不断完善中,可以借鉴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加强质量控制,税务稽查的相关计划、工作底稿、稽查报告、税务处理决定书等引入复核制度。

  事后廉政反馈,由税务监察部门寄发税务稽查人员廉政监督卡,由企业填写后直接寄往税务监察部门,不得由检查人员收寄。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是经过评价记录而且要接受注会协会监管和财政部门检查的。税务稽查部门的廉政行为除了要加强纪检监督,也要加强第三方监督。目前,审计机关执行的税收征管审计是监督税务部门依法履职,加强对税收征管机制、专项优惠政策和重大税收制度运行情况及效果的调查、分析和评估。我国审计署“十三五”规划中还是要强调加强税收征管审计的`,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核算水平、完善税收征管环境、减少税务机关越权行为。

  三、账项基础方法与风险导向审计方法

  税务稽查如果局限于涉税会计凭证和账簿的详细检查,只是以账项为基础,花大量的时间在对账合账上。例如,对建筑行业企业的税收征管,从征税环节看,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印花税等多个税种,建筑业企业经营周期长,会计核算业务复杂。由于企业规模大,经济活动和交易事项内容丰富,需要的稽查技术也日益复杂,需要有效率的检查方法。20世纪五十年代起以内部控制测试为基础的抽样审计给税务稽查的启示是把视角转向企业的管理制度,特别是会计信息赖以生成的内控,节约实质性测试的工作量。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是一种有效分配审计资源、降低审计风险的方法,用在税务稽查中,流程更加程序化、规范化,更有力于提高效率、规避风险。

  四、审计式税务稽查模式与注册会计师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

  审计式税务稽查改进了传统的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个关键环节,引入风险评估程序,风险评估程序为稽查人员识别需要特别考虑的领域、设计和实施进一步稽查程序提供了重要基础,有助于稽查人员合理分配资源、获取充分适当的稽查证据。注册会计师在风险评估中用的一些方法都可以类似地应用到税务稽查中,检查之前采用分析性程序,如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趋势分析法等,企业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同行业比对,财务信息各要素,各个比率及与历史同期的比对等,评估税务风险,确定疑点,利用各种联网数据进行计算机模型分析比对,做到事前详尽了解,发现一些重点疑点,带着重点和疑点进企业,一一检查清楚上述疑点,顺藤摸瓜,减少盲目性。

  税务稽查停留在过去的账项基础就像处于详细审计阶段,仅依赖于实质性测试的结果,很多审计历史案例告诉我们,仅有实质性测试程序是远远不够的。税务稽查当然不能故步自封,要与时俱进。许多重点税源企业规模迅速扩大,分支机构、子公司、关联方越来越纷杂,纳税人都在学习税法,合理避税,追补税收收入、以查促管需要税务机关稽查部门站在更高的视角,稽查程序更规范化,人员要有向注册会计师看齐的业务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怀疑态度,在稽查方和纳税人的博弈中才能赢得主动权。

  稽查目标集中在发现重大涉税问题,要求稽查人员自始至终保持专业怀疑,并需要更多的专业判断;深入了解企业及其环境,多渠道了解企业所处的行业及同行情况,发现企业潜在的经营风险及财务风险,并评估财务报表发生重大税务风险;以风险评估结果决定稽查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如果评估企业发生重大税务问题的风险很高,则需要特别的稽查程序;以风险评估决定收集证据的质量及数量:风险评估越高,所需涉税证据的证明力就越强,数量也越多。控制测试用于评价企业内控设计与执行有效性,与注册会计师审计相似,了解企业的关键内控点,发现薄弱环节。税务稽查人员不仅要了解税收政策,更要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流程,了解每个业务循环的内部控制制度,掌握控制测试的方法,如实填写稽查工作记录。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实质性测试是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直接用以发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的审计程序,包括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具体有几百种详细的审计技术与方法,稽查手段,实际上远远不止这些手段。当然,稽查手段和审计方法在应用上是有区别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实测是针对财务报表重大错报漏报,税务稽查是针对企业涉及偷逃税款、违反税法的财务事项。

  五、审计式税务稽查纳税服务与注册会计师对企业提供的管理建议

  税务机关制发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时,还要附上对企业账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建议,做好纳税服务工作,详尽的向企业提出税务管理方面的薄弱点,由于审计式税务稽查是全方位税务检查,因此相应的纳税建议也较全面。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终结审计之前也要给被审单位出具管理建议书,建议对方怎样完善管理制度,提供合理建议。税务稽查执行方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对广大纳税人当仁不让地提供纳税服务,也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需要。帮助企业规避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涉税处理和应变能力;同时,在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国家税收环境健康发展,合理合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方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税务风险自查工作总结】相关文章:

风险管理部工作总结04-07

企业风险工作总结09-20

单位税务工作总结09-13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05-19

风险管理工作总结05-20

税务人员个人工作总结12-21

税务岗位个人工作总结03-29

公司税务个人工作总结02-08

税务职员个人工作总结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