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半年总结

时间:2022-10-04 16:14:15 半年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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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半年总结

  201x年上半年,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局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关注民生,突出重点,兼顾全面,认真执行劳动保障的工作方针政策,围绕着科室的工作职能,落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医保工作实际,认真努力工作,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半年总结

  一、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版)认真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出台,它扩大了条例的适应范围,调整了工伤认定的范围,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更大程度的保障了人们的利益。鉴于这些修改内容,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在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原则上,同时也不断的改进,改变了以往的工作方法,一是简易了认定程序,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将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二是针对调查取证,特别是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工伤事故,不再像以往由用人单位找好证人等我们去调查,这样容易出现弄虚作假,而是我们亲自去现场寻找目击证人。今年上半年我们就杜绝了这样一起造假案例,也避免了工伤基金的流失。三是对各用人单位加大安全事故的宣传,从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有效的服务于需要帮助的人,让劳动者的权益能够及时有效的得到维护。

  上半年,我们科室共认定工伤职工20人,工亡2人,劳动伤残能力等级鉴定11人,其中(4级1人,7级1人,8级2人,9级6人,10级1人)。

  二、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

  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真抓实干、常抓不懈,把计划落到实处,在工作过程中,强化了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及时掌控参保职工住院动态,保障医保患者的权益,我们还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密度,将不定期的对两定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履行医疗保险协议,并加大处理力度,对医疗费用结算及医疗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们严格按照《对两定机构的处罚条列》的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这样我们有效地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防止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流失,保护了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

  根据人社部发[201x]10号文件精神及省人民政府召开的关于解决全省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为从制度上解决老工伤人员的保障问题,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数据核实是基础,也是制定政策的依据,为此我们对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核实,工作我们要做细做实,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并对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进行摸底调查,我们通过一步步的程序,全面做好了、妥善解决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工伤保险制度是我国法制体系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它的认识还不到位,用人单位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效益、以及农民工其自身缺乏对工伤保险的正确认识以及维权的意识,给工伤保险扩面工作也带来了负面的影响。我们还应加大力度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政策宣传力度,促使他们重视自己的合法权益。

  2、工伤保险中出现了很多的争议和矛盾,对于一些没有参保的用人单位职工,矛盾直接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争议有很多,很多工伤劳动者更是难以获得相应的治疗和赔偿,被迫走上漫漫维权路,从而没有参保的工伤职工他们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我们要鼓励每一个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只有参保了,才能从根本上保障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