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数学知识点总结归纳

时间:2024-01-31 08:48:01 热门总结 我要投稿

初中数学知识点总结归纳通用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提升我们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如静下心来好好写写总结吧。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中数学知识点总结归纳通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中数学知识点总结归纳通用

初中数学知识点总结归纳通用1

  直角三角形

  ◆备考兵法

  1、正确区分勾股定理与其逆定理,掌握常用的勾股数。

  2、在解决直角三角形的有关问题时,应注意以勾股定理为桥梁建立方程(组)来解决问题,实现几何问题代数化。

  3、在解决直角三角形的相关问题时,要注意题中是否含有特殊角(30°,45°,60°)。若有,则应运用一些相关的特殊性质解题。

  4、在解决许多非直角三角形的计算与证明问题时,常常通过作高转化为直角三角形来解决。

  5、折叠问题是新中考热点之一,在处理折叠问题时,动手操作,认真观察,充分发挥空间想象力,注意折叠过程中,线段,角发生的变化,寻找破题思路。

  三角形的.重心

  已知:△ABC中,D为BC中点,E为AC中点,AD与BE交于O,CO延长线交AB于F。求证:F为AB中点。

  证明:根据燕尾定理,S(△AOB)=S(△AOC),又S(△AOB)=S(△BOC),∴S(△AOC)=S(△BOC),再应用燕尾定理即得AF=BF,命题得证。

  重心的几条性质:

  1、重心和三角形3个顶点组成的3个三角形面积相等。

  2、重心到三角形3个顶点距离的平方和最小。

  3、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重心的坐标是顶点坐标的算术平均,即其坐标为((X1+X2+X3)/3,(Y1+Y2+Y3)/3);空间直角坐标系——横坐标:(X1+X2+X3)/3纵坐标:(Y1+Y2+Y3)/3竖坐标:(Z1+Z2+Z3)/3

  4、重心到顶点的距离与重心到对边中点的距离之比为2:1。

  5、重心是三角形内到三边距离之积的点。

  如果用塞瓦定理证,则极易证三条中线交于一点。

初中数学知识点总结归纳通用2

  1、正数和负数的有关概念

  (1)正数:比0大的数叫做正数;负数:比0小的数叫做负数;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2)正数和负数表示相反意义的量。

  2、有理数的概念及分类

  3、有关数轴

  (1)数轴的三要素: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数轴是一条直线。

  (2)所有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但数轴上的点不一定都是有理数。

  (3)数轴上,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表示正数的点在原点的右侧,表示负数的点在原点的左侧。

  (2)相反数:符号不同、绝对值相等的两个数互为相反数。

  若a、b互为相反数,则a+b=0;

  相反数是本身的是0,正数的相反数是负数,负数的相反数是正数。

  (3)绝对值最小的数是0;绝对值是本身的数是非负数。

  4、任何数的绝对值是非负数。

  最小的正整数是1,最大的负整数是-1。

  5、利用绝对值比较大小

  两个正数比较:绝对值大的那个数大;

  两个负数比较:先算出它们的绝对值,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6、有理数加法

  (1)符号相同的两数相加:和的符号与两个加数的符号一致,和的.绝对值等于两个加数绝对值之和。

  (2)符号相反的两数相加:当两个加数绝对值不等时,和的符号与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相同,和的绝对值等于加数中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当两个加数绝对值相等时,两个加数互为相反数,和为零。

  (3)一个数同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加法的交换律:a+b=b+a

  加法的结合律:(a+b)+c=a+(b+c)

  7、有理数减法: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8、在把有理数加减混合运算统一为最简的形式,负数前面的加号可以省略不写。

  例如:14+12+(-25)+(-17)可以写成省略括号的形式:14+12-25-17,可以读作“正14加12减25减17”,也可以读作“正14、正12、负25、负17的和。”

  9、有理数的乘法

  两个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再把绝对值相乘;任何数与0相乘都得0。

  第一步:确定积的符号第二步:绝对值相乘

  10、乘积的符号的确定

  几个有理数相乘,因数都不为0时,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确定: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时,积为负;

  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为正。几个有理数相乘,有一个因数为零,积就为零。

  11、倒数:乘积为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0没有倒数。

  正数的倒数是正数,负数的倒数是负数。(互为倒数的两个数符号一定相同)

  倒数是本身的只有1和-1。

初中数学知识点总结归纳通用3

  1、有理数:

  (1)凡能写成形式的数,都是有理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正分数、负分数统称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注意:0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a不一定是负数,+a也不一定是正数;p不是有理数;

  (2)有理数的分类:①②

  2、数轴:数轴是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一条直线。

  3、相反数:

  (1)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我们说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的相反数还是0;

  (2)相反数的和为0?a+b=0?a、b互为相反数。

  4、绝对值:

  (1)正数的绝对值是其本身,0的绝对值是0,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注意:绝对值的意义是数轴上表示某数的点离开原点的距离;

  (2)绝对值可表示为:或;绝对值的问题经常分类讨论;

  5、有理数比大小:

  (1)正数的绝对值越大,这个数越大;

  (2)正数永远比0大,负数永远比0小;

  (3)正数大于一切负数;

  (4)两个负数比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5)数轴上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6)大数—小数>0,小数—大数<0。

  6、互为倒数:乘积为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注意:0没有倒数;若a≠0,那么的倒数是;若ab=1?a、b互为倒数;若ab=—1?a、b互为负倒数。

  7、有理数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3)一个数与0相加,仍得这个数。

  8、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1)加法的交换律:a+b=b+a;

  (2)加法的结合律:(a+b)+c=a+(b+c)。

  9、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

  10、有理数乘法法则:

  (1)两数相乘,同号为正,异号为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2)任何数同零相乘都得零;

  (3)几个数相乘,有一个因式为零,积为零;各个因式都不为零,积的符号由负因式的个数决定。

  11、有理数乘法的运算律:

  (1)乘法的交换律:ab=ba;

  (2)乘法的结合律:(ab)c=a(bc);

  (3)乘法的分配律:a(b+c)=ab+ac。

  12、有理数除法法则: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注意:零不能做除数。

  13、有理数乘方的法则:

  (1)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

  (2)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注意:当n为正奇数时:(—a)n=—an或(a—b)n=—(b—a)n,当n为正偶数时:(—a)n=an或(a—b)n=(b—a)n。

  14、乘方的定义:

  (1)求相同因式积的运算,叫做乘方;

  (2)乘方中,相同的因式叫做底数,相同因式的个数叫做指数,乘方的结果叫做幂;

  15、科学记数法:把一个大于10的数记成a×10n的形式,其中a是整数数位只有一位的数,这种记数法叫科学记数法。

  16、近似数的精确位:一个近似数,四舍五入到那一位,就说这个近似数的精确到那一位。

  17、有效数字:从左边第一个不为零的数字起,到精确的.位数止,所有数字,都叫这个近似数的有效数字。

  18、混合运算法则:先乘方,后乘除,最后加减。

  本章内容要求学生正确认识有理数的概念,在实际生活和学习数轴的基础上,理解正负数、相反数、绝对值的意义所在。重点利用有理数的运算法则解决实际问题。

  体验数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生活实际的需要。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教师培养学生的观察、归纳与概括的能力,使学生建立正确的数感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师在讲授本章内容时,应该多创设情境,充分体现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地位。

初中数学知识点总结归纳通用4

  一、圆的定义

  1、以定点为圆心,定长为半径的点组成的图形。

  2、在同一平面内,到一个定点的距离都相等的点组成的图形。

  二、圆的各元素

  1、半径:圆上一点与圆心的连线段。

  2、直径:连接圆上两点有经过圆心的线段。

  3、弦:连接圆上两点线段(直径也是弦)。

  4、弧:圆上两点之间的曲线部分。半圆周也是弧。

  (1)劣弧:小于半圆周的弧。

  (2)优弧:大于半圆周的弧。

  5、圆心角:以圆心为顶点,半径为角的边。

  6、圆周角:顶点在圆周上,圆周角的两边是弦。

  7、弦心距:圆心到弦的垂线段的长。

  三、圆的基本性质

  1、圆的对称性

  (1)圆是图形,它的对称轴是直径所在的直线。

  (2)圆是中心对称图形,它的对称中心是圆心。

  (3)圆是对称图形。

  2、垂径定理。

  (1)垂直于弦的直径平分这条弦,且平分这条弦所对的两条弧。

  (2)推论:

  平分弦(非直径)的直径,垂直于弦且平分弦所对的两条弧。

  平分弧的直径,垂直平分弧所对的弦。

  3、圆心角的'度数等于它所对弧的度数。圆周角的度数等于它所对弧度数的一半。

  (1)同弧所对的圆周角相等。

  (2)直径所对的圆周角是直角;圆周角为直角,它所对的弦是直径。

  4、在同圆或等圆中,两条弦、两条弧、两个圆周角、两个圆心角、两条弦心距五对量中只要有一对量相等,其余四对量也分别相等。

  5、夹在平行线间的两条弧相等。

  6、设⊙O的半径为r,OP=d。

  7、(1)过两点的圆的圆心一定在两点间连线段的中垂线上。

  (2)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点确定一个圆,圆心是三边中垂线的交点,它到三个点的距离相等。

  (直角的外心就是斜边的中点。)

  8、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d表示圆心到直线的距离,r表示圆的半径。

  直线与圆有两个交点,直线与圆相交;直线与圆只有一个交点,直线与圆相切;

  直线与圆没有交点,直线与圆相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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